●見其形,才不忍食其肉? 作者供圖

連盈慧

好幾次大隊行山,回程時都看到從草叢樹林中走出來覓食的野豬,通常只見一二隻,體形不大,也不見有殺傷力,可能不過是剛成長的疑似「小鮮肉」——也不可能鮮吧,樣子可憐兮兮的,豬不犯人,人不犯豬,各自過路,相安無事,這是野豬最初給我們的印象,感覺不到牠有什麼可怖。

可是前些日子從半山衝出北角市面的野豬,可就完全不是這個形象,電視上看牠光是鋼鐵般厚重大鏟似的長嘴巴,發惡起來,原來兇猛過西班牙鬥牛,連訓練有素的輔警也給牠撞到傷勢不輕。

俗語說:「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豬善被人劏是一定的了。大概野豬善不過家豬,就從沒聽過有人敢劏,而且一旦襲人遇到槍殺,還有人道主義者站出來為牠說話,說野豬的生命也是命。槍殺殘忍,難道禁止餵食由牠餓死就不殘忍?而且野豬生殖能力驚人,多產缺糧時是野豬的災難;不缺糧,體積達至500公斤時,更是森林大災難。

同樣是豬,家豬的生命當然也是命,矛盾的是,家豬錯在天生好味道、脾氣好、不犯人,送入宰場就不見有人憐惜,借一句天生萬物以養人,就與人道無關了。其實真要同情,撇開為一百幾十人口腹而壯烈犧牲的250斤大豬不說,為少數人一試真正的小鮮肉,把剛出娘胎吃不到幾啖奶的乳豬無端燒烤下油鍋豈不更悽慘?

同情野豬,未知是否正因為野豬其肉不可吃,否則牠可以與家豬成為席上珍的話,便不會有爭論了,未知啖着乳豬的人道主義者算不算卑鄙?

如果野豬可吃就沒有人道問題了。多年前旅遊台灣,導遊說可以帶引遊客到某處購買野豬肉乾,台灣乾肉品種多,當地小食工場最勇於創新,野豬可吃的話,又怎會放過!

就是其肉不嫩,只要製重口味,牙力可以咬碎骨頭的老饕怎不為此醉飲三杯金門高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