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近日多宗涉及虐待兒童的案件被法庭定罪,再次令社會關注虐兒問題。防止虐待兒童會昨日發表的年度數字顯示,該會去年4月至今年3月底共接獲1,264宗熱線舉報及諮詢個案,按年升10.7%,其中200宗屬懷疑虐兒個案,但相信仍有很多人對舉報十分猶豫。該會期望特區政府提高《侵害人身罪條例》的最高刑罰,並應立法全面禁止體罰,及投放更多資源於早期預防和支援服務,避免悲劇發生。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在1,264宗個案中,76%由家庭成員舉報,其次是由公眾或鄰居舉報(16%),相信與近年社會上披露了多宗兒童嚴重受虐或死亡個案有關。該1,264宗個案中,63%涉及一般子女管教問題,16%(200宗)為懷疑虐兒個案。懷疑虐兒個案中,身體虐待個案與過往一樣所佔比例最高(48%),其次為性侵犯個案(17%),涉及多種虐待亦佔12% (見表)。
該200宗個案涉及248名兒童,20%介乎6歲至8歲,其次為3歲至5歲佔17%,反映學前及初小兒童屬高危群組。黃翠玲指出,在虐兒的數據上,身體虐待的數量普遍偏高,原因是兒童身體上的瘀痕或傷痕較容易被發現,疏忽照顧、性侵犯及心理虐待等或只因一般人較難辨識或察覺,而較少人作出舉報。
社署資料則顯示,今年1月至9月共接獲1,023宗虐兒案呈報個案,較去年同期大增57%,全年數字勢再上升。黃翠玲相信,今年數字大增或與學校逐步復課,多了個案被發現有關。
她指出,雖然近年社會對兒童受虐的關注度有所增加,但仍有很多人對舉報個案十分猶豫,相信不論社署或防止虐待兒童會的數字均只屬冰山一角,希望社會各界能提高公眾的意識,鼓勵更多人及早辨識及舉報懷疑虐兒個案。
另外,目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二十七條的最高刑罰為10年,黃翠玲認為有關刑罰常與虐兒個案的嚴重程度不相稱,應提高刑罰以增加阻嚇力,同時期望特區政府按早前法改會建議,設立「沒有保護兒童罪」。
接獲的熱線舉報及諮詢個案分類(1264宗)
性質 百分比
一般子女管教問題 63%
懷疑虐兒個案 16%
有危機的子女管教問題 10%
個人問題/服務查詢 9%
其他問題(例如家暴及婚姻等) 2%
懷疑虐兒個案分類(200宗)
性質 百分比
身體虐待 48%
性侵犯 17%
多種虐待 12%
疏忽照顧 12%
心理虐待 11%
資料來源:防止虐待兒童會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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