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範圍

政府計劃將《網上私隱法案》納入現有的《私隱保護法》,適用於facebook等社交媒體、Quantium等數據中介企業,以及在澳洲擁有超過250萬用戶的大型網絡平台,如亞馬遜等。

主要內容

法案強制社交平台驗證用戶年齡,若用戶未年滿16歲,則必須取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才可收集、使用或披露用戶的任何個人資料。法案同時列明,若用戶不准許,企業便不可使用或披露用戶的個人資料。

執行及罰則

若企業嚴重或多次侵犯用戶私隱,拒絕與政府的資訊專員合作或違反法例等,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澳元(約5,802萬港元),或企業在澳洲全年營業額的10%。

立法背景

澳洲政府已檢視現有的《私隱保護法》約1年時間,7月時亦曾透露,研究增加規管社交平台的執法工具,昨日公布法案的時機,則正好配合facebook被前僱員指控,未採取足夠措施保護未成年用戶。澳洲檢察總長卡什解釋,法案可確保社交媒體等網絡平台,會更小心及透明地配合澳洲的私穩條例。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