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攬炒煽暴「獨人」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及藝人王宗堯等14人,涉2019年7月1日藉修例風波在立法會外示威及衝擊立法會,被控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未有遵守秩序罪。劉頴匡今日(16日)於區域法院表示擬承認暴動罪,控方已同意不繼續起訴其另外一罪,將存檔法庭。該案押後至2023年5月29日開審,預期審期為44天。劉的答辯將於同日進行,期間他須還柙。

27歲前「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28歲范俊文、24歲鄒家成及25歲無業男林錦均同被控於前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林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在同日同地損壞立法會綜合大樓。劉頴匡及范俊文則另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除劉頴匡擬認罪外,其餘3人則擬否認他們各自的控罪,3人可繼續獲准保釋。

同案其他被控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的10名被告分別為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學生羅樂生、運輸工人何俊諺、「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佔旺畫家」潘浩超、網媒記者馬啟聰、藝人王宗堯、地盤工人沈鏡樂及吳智勇。

劉頴匡和鄒家成另涉嫌攬炒派「35+初選」案,劉頴匡須還柙,鄒家成早前則獲准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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