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反壟斷法 內地首次對「經營者集中」採取措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內地互聯網平台反壟斷又落重錘,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4日發布公告,依法對騰訊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這成為自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監管部門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採取必要措施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第一宗案件。專家指出,此次反壟斷處罰將改變在線音樂市場的競爭法則和競爭格局,有利於增加競爭和創新,做大行業市場。
根據行政處罰書,騰訊被處罰的實體是註冊在開曼群島的騰訊控股有限公司,被罰的原因是其2016年7月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2021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對此進行立案調查。騰訊在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後沒有提出陳述、申辯或要求聽證。歷時半年,此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市場監管總局認定,騰訊取得對中國音樂集團的單獨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依據相關申報標準,騰訊此次交易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但2017年12月6日,騰訊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前未向市監總局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構成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此外,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行政處罰書顯示,本案相關市場為中國境內網絡音樂播放平台市場,截至2016年7月集中發生時,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的市場份額分別為45.77%、39.65%,集中雙方均列市場前兩位,合計市場份額超過80%,合計銷售金額約佔相關市場總收入規模的70%,曲庫和獨家資源的市場佔有率均超過80%,市場監管總局認為「形成了高度集中市場」,集中會減少相關市場主要競爭對手,提高市場進入壁壘。
一個月後將不再有「獨家版權」
依據反壟斷法,市場監管總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採取三十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等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措施。
這意味着,一個月後,騰訊將不再對部分核心音樂資源擁有所謂的「獨家版權」。騰訊回應處罰決定表示,將認真遵守決定,嚴格落實監管要求,依法合規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市場的良性競爭。「騰訊將壓實責任,與騰訊音樂等關聯公司在規定時限內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按照處罰決定要求全面不折不扣地完成,確保整改到位。」
騰訊音樂的競爭對手網易雲音樂亦發布公告表示,將積極履行平台責任,依法合規經營,堅決不與上游版權方簽訂網絡音樂獨家版權協議,抵制哄抬版權價格行為。
專家:利有效競爭及創新服務
專家認為,此次反壟斷處罰,將改變在線音樂市場的競爭法則,在線音樂市場的其他參與者將獲得一定的競爭空間。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孟雁北表示,責令騰訊解除獨家版權等措施將重塑相關市場競爭秩序,降低市場進入壁壘,使競爭者均有公平觸達上游版權資源的機會,有利於將競爭的焦點從利用資本優勢搶奪版權資源回歸到創新服務水平、提高用戶體驗的理性軌道上來;有利於推動與國際接軌的合理方式計算版權費用,減輕下游運營成本;有利於培育新的市場進入者,並為現存企業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保障消費者選擇權,最終惠及廣大消費者,促進網絡音樂產業規範創新健康發展。
艾媒諮詢CEO兼首席分析師張毅認為,反壟斷執法正把騰訊音樂趕出舒適圈,恢復在線音樂市場的有效競爭。對整個行業來講,也有利於激勵網絡音樂平台不斷創新,提供多樣化、個性化服務。
市場近300億元 騰訊去年佔逾八成
艾媒諮詢早前發布數據稱,2020年中國音樂版權市場規模預計達到281.7億元(人民幣,下同),但這一將近300億元規模的大蛋糕,逾80%被騰訊音樂吃下。騰訊音樂的收入亦遠超對手。2020年,騰訊音樂總收入達到291.5億元,淨利潤達到41.6億元;其競爭對手網易雲音樂全年淨虧損30億元,蝦米音樂因在音樂版權大戰中下架大量歌曲,已於2021年2月5日正式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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