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征

創意畫家是這些年很流行的一道景觀。常常,我們會看到一個人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種種異於常人的行動,有點像個雜耍藝人。然而不久,他卻完成了一副作品,且這作品還像模像樣。每每此時,我們便不由自主地鼓起掌來,覺得他甚是厲害。

細想一下,他如此有觀眾緣也不是無來由的。這種創造,結合了畫家和行為藝術家的雙重優點,將一種叫做永恒的畫作與一種叫做瞬間的肢體動作等同看待,既令我們不必容忍無聊的作畫過程,又可以得到一個作品。這幅作品包含了觀眾對於從無到有的所有期待,它的生命力從一開始就延續着。而結尾,那個貌似意外成型的作品正好強調了先前那一連串謎一樣的動作,使它們意義非凡。至於觀眾,一開始大家還將信將疑,不知他能做出什麼,現在卻都放下了心。

其實,打從一開始,創意畫家就給觀眾吃了定心丸。在他的身上,有一股子不可名狀的自信。那行動如此不知所云,他卻好像胸有成竹似的。無來由的,你就有點相信他了。果不其然,這些謎一樣的動作,在對方漫不經心的舉止之下,看似喪失了平衡,居然當真成了畫。這可真神奇!

然而,創意畫家卻不是畫家。儘管他在行動,但也不是行為藝術家。畫家關注的只有繪畫,行為藝術家則關注肢體行動的意義。對於優秀的畫家,我們評判的標準是長久以來形成的各種分析方法和理論。只有在新的藝術流派誕生時,評論家才會顯得有點慌張,好像不知如何給出一個判斷。但最終,這個新的流派因為秉持了一種理念,並用了某種有跡可循的方式進行創作。然後,他們在後世就會獲得評論家的認可。通常,我們並不必知道藝術家是誰,高明的評論者可以根據他的畫,鑒別出他的時代和流派。行為藝術家有另一個評判標準,我們在觀看時,深信他的每個行動都是事先設計好的一套符號,組合在一起是為了給出一個抽象的、令人反思的意義。

創意畫家卻是錯位的。他們將大眾的注意力引向自己的行動,最終待到要證明自己的時候,卻得靠着最後的那幅畫。這樣,他的行動和他的畫就都成了配角,為的是彼此幫助對方,分散觀眾的注意力。它的本質,是逃避專門的藝術標準。你無法按照繪畫的標準批評這個作品,也無法按照行為藝術的標準批評這次行動。它不屬於這兩者任何一種。就像一場表演,他的細節僅為了驚險和戲劇性而設。在這種深深的表演性裏,一切都像是外延性的修飾,內含着深深的不足夠,根本無力獨自承擔起任何一份認真的品評。這個渙散的無主題作品,因為事無鉅細都要強調,注定了要被粗製濫造。

創意畫家要成為一個有思想、有深度的純粹藝術家是否可以?我想,既然重點在於肢體的行動,而不在於繪畫。那麼,創意畫家就應當在肢體上下功夫,為自己的每一個動作賦予意義,並在這套動作完成之後,給出一套富於連貫的解釋。而且,這最終完成的作品還需在內涵上與藝術家行動的意義相符。就好比圖畫詩,詩的存在和詩句所排列出的繪畫,會互相佐證,互相強調,以達到內容和形式的雙重認可,這也是為藝術而藝術所倡導的那種理念——關注作品的形式和意義的互相制約。到了那時,創意畫家才能成為真的藝術家。而這個要求,對於現在的創意畫家而言,顯然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