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昨日向全體員工發內部通知,指董事會已開會就《蘋果日報》的「去向」商討,並已要求保安局解凍被凍結的約1,800萬元資產,以及將本周五定為「死線」,如屆時未能解凍資產,《蘋果》將欠缺資金繼續營運,周六為最後見報日,網上新聞則以周六凌晨前為「死線」。
《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據稱已同意員工如決定立刻辭職,可以不用通知。昨日上班的員工須於下午5時前口頭通知主管,並交辭職信;昨日放假或在外工作的員工,須以短訊通知主管,並後補辭職信。消息又指,如員工正常辭職,將以本月工資為準;若周五公司決定結束營業並遣散員工,或會有多一個月代通知金,但無法確保。有報道指,《蘋果》大部分員工最終決定請辭,《蘋果》很可能最快於周三停止運作。
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香港警方通緝的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日前接受外媒查詢時亦稱,由於特區政府根據香港國安法凍結了《蘋果》的資產,令《蘋果》將在「幾天之內」關閉。他又稱,公司無法獲得額外資金,並不能使用銀行服務,有供應商曾嘗試存款到公司戶口但被拒。
6月17日,香港警方封鎖蘋果日報社進行搜查。(中新社)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即使《蘋果》相關人員最終被判罪成,甚至被清盤,《蘋果》董事會亦必須支付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及代通知金。《蘋果》今次「建議」員工主動辭職,變相會令員工失去代通知金等應得權益,做法極不恰當。若蘋果這幾天仍有能力「出報紙」,倒不如用有關資金來發放僱員薪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指出,《蘋果》若無法發放僱員薪金,就應該直接遣散,不應該叫僱員選擇自行辭職,使僱員損失代通知金等應得權益,令人覺得是走法律罅,逃避勞工法例要求僱主對僱員的承擔。
他認為,《蘋果》應確保自己有能力發放僱員薪金才要求僱員上班,若明知自己無法出糧,仍繼續要僱員上班,則有機會違反蓄意欠薪等相關刑事法例。他表示一直留意事件的發展,歡迎遇到疑難的《蘋果》員工求助。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法學博士陳曉鋒表示,《蘋果》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但勞工法例仍保障僱員被僱主遣散時享有代通知金,《蘋果》此時提出「立刻辭職,可以不用通知,立即生效」等舉措,變相在鼓動僱員自行辭職,沒有以保護僱員利益為出發,逃避支付代通知金。
刻意渲染財困 煽仇諉過政府
(記者 黃書蘭)《蘋果日報》連日上映「悲情戲」,聲稱自己因資產被凍結以致未能支薪,昨日再向員工發內部通知,稱會向保安局申請解凍資產,若未能解凍,便會於周五遣散員工。有法律界及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蘋果》刻意渲染財困,向保安局申請解凍,令人質疑是想將發放員工薪金的責任諉過於保安局,藉此煽動群眾仇恨政府,甚至組織大型暴亂,特區政府需提高警惕。
便利店滞销的《蘋果日報》。(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據悉《蘋果》有近800名員工,卻因為涉嫌「犯罪」的1,800萬元資金被凍結,便說要停刊,令人質疑其資金是否如此緊張,還是有心借故遣散員工。
她指出,若企業的資金因涉嫌違法被凍結,理應可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但《蘋果》今次卻在聲明稱會去信保安局申請解凍。若特區政府答允其要求,或會成為影響日後執法的壞先例,令所有商業罪案都可以發放工資為由申請解除凍結。
龔靜儀質疑《蘋果》此舉是否想將凍結資金、遣散員工的責任卸責予保安局,呼籲警方要小心防範,慎防《蘋果》藉此煽惑群眾仇視政府,組織大型暴亂。
原全國政協常委、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劉漢銓認為,警方執法、凍結「犯罪」相關資產是基於《蘋果》涉嫌作出違法事件,但《蘋果》卻以「新聞自由」、發放工資等作擋箭牌,只是在擾亂大眾、歪曲事實。香港作為法治之地,任何事情都應該依法處理,而外國媒體亦不應對事件妄加評論、企圖插手干預。劉漢銓呼籲,公眾應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信心,法庭一定會公平公正審訊該案。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蘋果》因涉嫌違法遭凍結資金,理應循法律途徑向法庭申請解凍。不過,《蘋果》卻在聲明中向員工表示會向保安局申請解凍,明顯屬政治手段,企圖將其因涉嫌違法,無法發放員工薪金的責任,諉過於保安局,藉此煽動員工、讀者仇恨政府。此舉反映《蘋果》猶如反政府的政治組織,不斷設法令人誤會「什麼都是政府的錯」,有違傳媒應有本分。
2.19億散戶股將變廢紙 三成受訪者蝕逾5萬元
(記者
蔡競文)保安局根據香港國安法,相繼凍結壹傳媒大股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的資產,《蘋果日報》及動新聞或數日內因缺乏營運資金而停止運作,壹傳媒料將因欠缺足夠業務運作及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而牴觸《上市規則》。壹傳媒昨日雖然繼續停牌,但相信今次真正復牌無望,散戶約值2.19億元的股票將變廢紙。
昨日部分股市論壇的網民都表示,今次真係「Total Lost」,不過之前只是買入一手兩手博一博,所以損失都唔算大。不過,也有股民做了一個調查,股民損失1萬元以下的只佔少數,有三成多的人表示損失超過5萬元。扣除黎智英71.28%的持股後,以壹傳媒停牌前的市值約7.65億元計,目前散戶的持股市值約2.19億元。
6月17日,香港有市民於蘋果日報社外支持警方執法行動。(中新社)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昨日表示,自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觸犯香港國安法被捕後,該股已出現很多不明朗因素。他也多番警告,投資者要小心有關風險。他認為,《蘋果日報》停刊和停止網上新聞後,壹傳媒很大機會觸動《上市規則》中,有關上市公司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及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公司才得以繼續上市。
張華峰指出,若壹傳媒違反《上市規則》,壹傳媒就會被除牌,變回私人公司。屆時若要補償小股東損失,公司或須賣盤或清盤,但一旦申請清盤,由於壹傳媒有非常多的負債,所以不少資產都會被清盤官回收,再償還給債主。此外,因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即使有剩餘資產恐怕都會被凍結。張華峰坦言,小股東在此時已「無能為力」,沒太多可操作的空間。
投資者權益關注組召集人陳仲翔表示,他已經多次公開呼籲股民,壹傳媒或會面臨長期停牌,甚至除牌的風險,也相信投資者早有心理準備,會面臨「全輸」的情況。他個人暫時未收到求助個案,但有部分股民,可以要求監管機構調查,以及公布壹傳媒近來的可疑交易。因為他相信,的確有部分股民因壹傳媒股份被「大鱷」炒高而跟風入市,結果現在面臨全輸局面,證監會有需要做一些工作,以正市場風氣。
壹傳媒本月初曾發出公告,披露截至今年3月底止,壹傳媒未經審核銀行及現金結餘約為5.2億元,未償還銀行貸款逾9,300萬元,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總額為1.8億元,其他流動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項總額為3.8億元,以及合約負債總額近7,000萬元。若將現金結餘及應收款項扣除負債及應付款項後,淨現金結餘不足1.6億元。
社評:依法處置壹傳媒有利於維護香港新聞自由
因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壹傳媒高層被拘押、資金被凍結,《蘋果日報》難逃倒閉下場。面對反中亂港的一大「毒瘤」即將被切除,全港各界、普羅市民紛紛拍手稱快,反對派則如喪考妣,危言聳聽指「香港新聞自由面臨前所未有挑戰」,《蘋果日報》更恬不知恥自我貼金稱「捍衛新聞自由俯仰無愧」。《蘋果日報》長期濫用新聞自由造謠誹謗、煽暴煽仇,根本是反中亂港的政治組織、文宣工具,其所作所為才是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最大傷害;依法處置《蘋果日報》,客觀上是傳媒領域的撥亂反正,有利重建善用新聞自由的良性生態。《蘋果日報》明知無以為繼,卻不妥善安置員工、保障員工權益,無良僱主本色更暴露無遺。
6月17日,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被警方押離報社大廈。 (香港中通社)
眾所周知,壹傳媒帶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和任務,由誕生之日起,就無所不用其極編造、販賣假新聞,譁眾取寵,以求迅速建立並擴大影響力,搶奪輿論話語權。由初期的陳健康事件、劉江群行賄換資料事件、亂報謀殺案細節等,到妖魔化高鐵「一地兩檢」、配合「釘書健」炮製內地公安跨境執法假象恐嚇港人,以至反修例風波期間散播「爆眼女」、「太子站打死人」、「新屋嶺性侵」等謠言謊言,《蘋果日報》從未停止不擇手段譁眾取寵;因為假新聞,《蘋果日報》多年來屢次被法院裁定誹謗罪成,毫無疑問,《蘋果日報》是被投訴誹謗他人最多的傳媒。《蘋果日報》漠視新聞專業操守和法治精神,最無資格、最不配講新聞自由。
《蘋果日報》更是外部勢力操控的政治動員、政治宣傳機器,長期打着媒體監察、新聞自由的旗號,以失實偏頗的報道、評論,挑撥社會仇恨,混淆是非,顛倒黑白,干擾香港法治,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乞求外力制裁中央和特區政府,企圖把香港變成顛覆內地的橋頭堡,其利用造謠抹黑的伎倆,與西方國家策動「顏色革命」的手段如出一轍。
特區政府和警方按照香港國安法對《蘋果日報》採取法律行動,是維護法治、保障國家安全的正義行動,與新聞自由毫不相關;客觀上看,反而具有為新聞界正本清源的效果,可以扭轉被《蘋果日報》扭曲的基本新聞價值觀,有利於傳媒業善用新聞自由權利,確保業界堅守求真求實的基本原則,這對香港傳媒業乃至全社會都是好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出,《蘋果日報》並非普通的、對政府持批評態度的媒體,而是一種和內外政治勢力關係密切、並積極參與各種政治鬥爭的政治力量,「不能簡單化地把對《蘋果日報》的搜查視同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打壓。」
圖為警方封鎖壹传媒大廈周圍的道路。(香港中通社)
壹傳媒造謠撒謊、煽暴煽仇、危害國家安全,罪無可恕、氣數已盡,不少員工早已擔心一旦公司資產被凍結而「無糧出」,強烈要求公司高層拿出應變計劃,但壹傳媒高層公開聲稱「絕對無疏散同事方案」,還叫員工「頂住」,只着眼於負隅頑抗的政治效果,完全不理會員工的「飯碗」和生計,讓員工絕望;《蘋果日報》被凍結資產,按照勞工法例,其仍需保障僱員被遣散時享有代通知金,但《蘋果日報》就「建議」員工主動辭職,變相令員工失去代通知金等應得權益。《蘋果日報》既無新聞機構的社會良心,連善待員工的企業責任也不負,愧對港人,寡情薄義,早一天關門,是香港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