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將修訂選舉制度的條例刊憲,今日(31日)正式生效。

新制度下,選舉委員會的界別由4個增至5個,合共1500人,立法會增至90席,當中40席由選委會選出。修例亦加入審查參選人資格的委員會,成員由特首委任,最多8人。

選舉條例經特首林鄭月娥簽署並刊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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