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0日),南京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5月29日晚男子駕車撞人並持刀捅人案件相關情況。南京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李明傑通報了案件的相關細節,並對在此事件中見義勇為的熱心群眾表示由衷敬佩和感謝。

30日,南京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5月29日晚男子駕車撞人並持刀捅人案件相關情況。(央視新聞)

據南京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李明傑通報:

2021年5月29日21時45分許,南京公安110接群眾報警,稱秦淮區金鑾巷有人駕車撞人並持刀捅人。南京市公安機關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於21時49分到達第一現場開展現場調查和追緝工作。經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歲,江蘇濱海人,在南京無業、無固定住所)與前妻張某(女,42歲,江蘇睢寧人)因感情糾紛等矛盾,在金鑾巷(第一現場)駕駛租賃的白色標緻牌轎車撞倒前妻張某與其朋友劉某某(男,43歲,安徽宿縣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歲,暫住在南京市秦淮區),隨後吉某某下車持刀捅傷劉某某,又上車駕駛車輛數次碾壓張某後開車逃竄,在程閣老巷路口將路人鞠某某(女,24歲,南京市人)撞傷。隨後,吉某某駕車在中山南路和中山東路路口(第二現場)與張某某(男,南京市人)駕駛的黑色別克牌轎車相碰擦,吉某某下車割傷自己的脖子,張某某等人見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棄車離開。因白色標緻牌轎車安全氣囊彈開已無法行駛,吉某某即駕現場碰擦的黑色別克牌轎車沿中山東路往東快速逃竄,在洪武路和中山東路路口(第三現場)與多輛汽車發生碰撞,並將兩名路人周某某(女,27歲,南京市人)、陳某某(女,25歲,南京市人)撞傷。其所駕車輛失控撞至路牙無法繼續行駛,即竄入停在現場的一輛寶馬牌汽車,駕車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駛,與被堵在現場的車輛發生正面碰撞無法行駛,此時市民邱某某(男,33歲,南京市人)前來阻止,吉某某下車持刀將邱某某捅傷。22時07分,吉某某被趕到現場的民警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受傷的受害群眾被送往醫院救治。

經初步偵查,這是一起由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因個人感情等矛盾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公安機關正在嚴格依法抓緊辦案,犯罪嫌疑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案件發生後,許多熱心市民向警方報警並現場協助阻止犯罪,對熱心群眾的見義勇為行為我們表示敬佩和衷心感謝,南京的平安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呵護。南京市公安機關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強對各類風險隱患的排查整治,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行為嚴打高壓態勢,不斷深化平安南京建設,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編輯: 米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