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

政府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六條所訂明,先後在2020年10月及2021年1月引入安排,要求新聘公務員及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至於受聘或獲任命擔任較高級職位的公務員,更須宣誓。

上星期,公務員事務局向各部門發出通告,要求在去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也必須簽署及交回聲明,新聘者則須於受聘時簽署,否則會終止聘用。

也是上星期,政府將完善公職人員包括區議員的宣誓安排條例草案刊憲生效,議員如因宣誓無效或違誓而被取消就任資格者,5年內不得參選。條例亦訂明在暫停職務期間,不得享受任何相應待遇包括酬金及津貼。據悉,政府最快6月將安排區議員宣誓。

就算中央沒有提出「愛國者治港」,要求公職人員愛國愛港,效忠《基本法》與特區政府,是自然不過的事。然而,由「佔中」開始到黑暴橫行期間的反政府活動中,往往見到有公務員參與的身影,甚至有公務員組成明顯針對政府的工會組織,亦有由於參與非法活動而被捕者;可見公務員隊伍中,近年一直潛伏不愛國愛港,或明或暗阻礙政府施政的瘀血分子,甚至成為反對派和外來勢力的臥底,為政府管治帶來危機。

上一次區議會選舉時,一班打着反政府旗號作招徠的參選者,竟能高票當選,令地區施政從此舉步為艱;政府官員在出席會議時,時遭無理攻擊而拉隊離場,也不是新聞。要求公務員及公職人員宣誓,絕對是一條為政府清除瘀血,為議會撥亂反正的好橋。只要一旦宣誓,如果有違誓行為,就可以進行紀律處分。此舉能將不愛國愛港者,由政府施政系統中分離出來,對於推行政策只會有百利而無一害。

文公子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曾投考過紀律部隊工作。當時港英政府要求投考者,須將所有曾經住過的地址、讀過的學校,以及做過的工作,全部列出並通報聯絡的地址電話等。政府亦會派員核實所有的資料;目的非常簡單,就是要篩走政治審查不合格的投考者。

回歸以來,似乎並無嚴格管理公職人員的聘用與挑選,任由瘀血分子滲透在政府中,出公家糧卻阻礙政府的有效施政!文公子喜見政府終於下定決心,對症下藥,逐步清除不忠瘀血,令公務員上下一心,施政效率提升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