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
李家超表示,國安法實施至今,國家安全處共拘捕107人,57人被檢控。被問到會否尋求將一些被通緝人移交回港,李家超指,會在適當時候運用適當手段。他強調,國際關係變化千變萬化,「當你有政治價值的時候,可能(外國)會照顧你,但當國際關係變化到你沒有利用價值,可能就用完即棄,但肯定的是,我們一定會終生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他認為,社會事件雖因疫情暫告一段落,但相信疫情過後示威會再次出現,不過預料性質和情況都會有改變。「法庭已明確作出判決,是不能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無論涉及暴力與否。」他又指,相信社會回歸理性後,市民可以行使基本權利示威,但必須以守法形式行使。
香港文匯報梳理多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亂港分子相繼潛逃離港,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有些甚至誤以為自己可以永遠逍遙法外,繼續高調從事涉嫌違法的行徑。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他們曾經犯法,港府就會對他們終生追究刑責。
「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
▶疑藏身國家:德國
▶潛逃前惡行:於「佔中」後成立鼓吹「民族自決」的「本土民主前線」,曾前往比利時參與聲援「藏獨」的活動,於2016年旺角暴動中被控暴動罪等多項罪名
▶涉嫌罪名:煽動分裂國家;煽惑暴動
▶潛逃後惡行:近年在接受外媒訪問時不斷聲稱正爭取推動「香港獨立」,又要求特區政府釋放提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梁天琦和其他「政治犯」
「青年新政」前召集人梁頌恆
▶疑藏身國家:美國
▶潛逃前惡行:於2016年立法會議員就任宣誓期間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港獨」橫額,其後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一直拖欠立法會已發放近93萬元的酬金及逾400萬元的訟費
▶涉嫌罪名: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潛逃後惡行:不斷在社交平台散播抹黑內地和香港特區政府的資訊,乞求外國制裁內地,和對仍在香港的違法者開設所謂「救生艇計劃」
《學苑》前總編輯、「獨人」梁繼平
▶疑藏身國家:美國
▶潛逃前惡行:於前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更在立法會議事廳讀出所謂的《香港人抗爭宣言》,宣稱「我哋冇得返轉頭」、「我哋冇得再輸」等煽動他人破壞立法會
▶涉嫌罪名:暴動罪、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
▶潛逃後惡行:參與所謂《2021香港約章》及聯署,聲稱要連接各地的黑暴,並誣衊香港國安法「侵害」港人言論自由、人身安全及政治自由,煽動民眾參與黑暴;在海外創刊名為《如水》的中文實體雜誌,揚言「希望承傳抗爭的火種」、「為未來運動提供思想養分」、「連結每位參與這場『光復運動』的香港兒女」云云,宣揚「港獨」,鼓吹他人加入黑暴
「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
▶疑藏身國家:荷蘭
▶潛逃前惡行:於2015年成立「傘兵」組織「我們是未來」,將「港獨」思想滲透校園,其後多次被傳媒拍到前往台灣參與民進黨的活動;於2018年在立法會舉行的公聽會期間,高喊「香港獨立 以死相搏」的口號;於前年修例風波期間參與非法集結
▶涉嫌罪名:煽動分裂國家;參與非法集結
▶潛逃後惡行:繼續在社交平台發布「港獨」旗幟、標語和「港獨」言論
民主黨前成員許智峯
▶疑藏身國家:澳洲
▶潛逃前惡行:於去年立法會內會衝突期間涉嫌襲擊保安;於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兩度在會議場合投擲具腐臭味的異物;於前年「光復屯門公園」的遊行中涉嫌搶去並損毀一名市民的手機
▶涉嫌罪名: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和《侵害人身罪條例》;干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刑事毀壞等罪
▶潛逃後惡行:多次出席西方國家的所謂「聽證會」,要求外國制裁內地和香港特區政府,本月初更鼓吹特區公務員提供資料,以供其製作所謂「制裁名單」
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
▶疑藏身國家:英國
▶潛逃前惡行:於違法「佔中」前夕策動所謂「重奪公民廣場」行動;創立鼓吹「港獨」、「自決」的「香港眾志」,並推展各種挑戰政權的活動,並向外國抹黑內地「打壓港人」;於2016年立法會議員就任宣誓期間加入「暴政必亡」「抗爭到底」等字眼,並公然鼓吹「自決」
▶涉嫌罪名:煽動分裂國家
▶潛逃後惡行:聲稱要開拓所謂「國際戰線」,與美國國會議員等西方反華政棍勾結,不但出席外國的所謂「公聽會」抹黑香港及內地,多次在社交平台和接受外媒訪問時鼓吹外國制裁內地和香港特區政府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
▶疑藏身國家:英國
▶潛逃前惡行:與黃台仰、梁繼平等「港獨」分子成立「避風驛」,為潛逃離港的黑暴分子提供協助
▶涉嫌罪名:煽動分裂國家
▶潛逃後惡行:近日接受外媒訪問時揚言成立「影子內閣」,以支持香港的「民主運動」
「民間外交網絡」前發言人張崑陽
▶疑藏身國家:英國
▶潛逃前惡行:以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的身份,多次前往外國會晤當地官員,乞求對方聲援香港的「民主運動」,並多次促請美國通過制裁「侵犯香港人權的內地和特區官員」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涉嫌罪名: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參與非法集結
▶潛逃後惡行:公開要求日本、澳洲和台灣等地聲援香港的「民主運動」甚至「制衡」中央
朱燿明的兒子朱牧民
▶疑藏身國家:美國
▶潛逃前惡行:成立所謂的「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HKDC),推動黑暴和「港獨」分子「打國際戰線」;多次在社交平台上發文要求美國停止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定;舉辦眾籌推動所謂「制裁」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官員的計劃
▶涉嫌罪名:觸犯香港國安法
▶潛逃後惡行:協助因在港參與黑暴而面臨逮捕及指控的人在美國尋求政治庇護;促請美國政府繼續「制裁」香港執法者
九龍城前區議員李軒朗
▶疑藏身國家:美國
▶潛逃前惡行:加入攬炒派組成的非法「公民議政平台」籌委會;涉嫌串謀製作虛假文書,包括報價單及收據,藉此虛報選舉開支以欺騙政府的選舉資助;參加違法「初選」
▶涉嫌罪名:串謀詐騙
「香港效益主義黨」主席劉康
▶疑藏身國家:英國
▶潛逃前惡行:多次於社交平台煽動和要求外國反華勢力以貿易等不同方式,對內地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
▶涉嫌罪名: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潛逃後惡行:致函要求美國繼續「制裁」內地和特區政府;去信韓國外交部,要求韓國停止與內地和香港的逃犯移交協議
「我要攬炒」團隊 「攬炒巴」劉祖廸
▶疑藏身國家:英國
▶潛逃前惡行:舉辦眾籌在全球多個國家報章刊登抹黑修例的廣告;多次派員到多個國家「游說」政客支持「制裁」特區政府官員及其他政治人物;多次煽動黑暴遊行,包括8月31日及11月2日兩次大規模黑暴事件,其中聲稱「831遊行」是「終局之戰」,指示黑暴到全港多地「遍地開花」,最終導致多宗大規模黑暴事件出現
▶涉嫌罪名:違反香港國安法
▶潛逃後惡行:設立眾籌推動所謂的「國際倡議」、「國際動員與傳承」及「香港民族實業」,並在世界各地組織集會號召群眾支持「港獨」黑暴
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
尚未被起訴,但被指有涉嫌違法行為
▶疑藏身國家:加拿大
▶潛逃前惡行:擔任立法會內會副主席期間縱容攬炒派議員拉布,令內會多月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停擺超過7個月,涉及開支估計高達859萬元;勾結外國勢力,公然乞求美國遏制中國,並請求美國出面干涉香港內部事務;多次包庇黑暴分子,其中,暴徒曾火燒法院及人身攻擊法官,郭榮鏗不僅未有譴責,更企圖轉移視線把一切問題推給政府,僅對事件表示遺憾
中文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周竪峰
▶疑藏身國家:加拿大
▶潛逃前惡行:自揭曾參與前年7月1日立法會衝擊事件;曾參與攬炒派組成「香港公民議政平台」
「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邵嵐
▶疑藏身國家:美國
▶潛逃前惡行:前年在港台節目《城市論壇》上大放厥詞,揚言香港人在「推倒」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後,繼而「推倒中國」云云;會見加拿大國會議員,乞求加國實施所謂的《馬格尼茨基法案》來「制裁」香港官員和警員
▶潛逃後惡行:接受英國反華組織「Hong Kong Watch」(香港監察)訪問時稱,會繼續游說外國勢力支援和協助黑暴,並爭取有關國家實施「救生艇計劃」以及「制裁」香港;出席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時抹黑香港國安法,促請美國「不要對港人的苦況視而不理」;呼籲美國政府在通過所謂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之後,迅速「制裁」香港官員,進一步向中央施加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