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因2016年旺角暴亂被判暴動罪成及判囚7年的盧建民,去年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被駁回,上訴庭亦拒批盧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盧建民今日(17日)到終審法院申請定罪及刑罰上訴許可。終院法官聽畢陳詞後,駁回其刑罰上訴許可,批准定罪上訴許可,並排期在10月5日審理,書面判詞將擇日頒布。

終審法院今日駁回盧建民的刑罰上訴許可。(資料圖)

案件由署理首席法官李義、常任法官霍兆剛、非常任法官司徒敬處理,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駱應淦、大律師劉偉聰等人代表盧建民,律政司派出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作代表。

2016年香港旺角發生暴亂,涉案的「本民前」梁天琦、盧建民及黃家駒2018年被判暴動罪成,分別需坐監3年半至7年不等。盧建民預計將於2022年2月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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