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起底行為,香港特區政府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將起底刑事化,違者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葉建明今日(12日)發表文章表示,政府建議修例打擊「起底」罪行,減少社會對立和仇視,有利於創建和諧的互聯網環境和社會環境。

以下為全文: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葉建明 (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日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計劃本立法年度提交有關打撃「起底」行為的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在現行《私隱條例》下引入針對「起底」行為的罪行。

強調未經同意披露當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心理傷害,即屬犯罪,並建議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隨着網絡信息化社會來到,計算機的強大記錄、對比及儲存功能,令網絡空間的個人隱私權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隱私權問題已成為網絡的最大法律問題之一。香港自2019年修例風波以來,「起底」行為猖獗,侵犯市民私隱,並在網上任意傳播,藉此恐嚇被起底者等等惡行不一而足。據悉,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間,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獲及主動發現超過5700宗關於「起底」的投訴個案。當中涉及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超過1500宗,佔整體個案約36%。另外表態支持政府或警方人士被「起底」的也佔整體個案約30%。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表示,近年接連發生嚴重損害法治、公共秩序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雖然國安法的實施有效加以遏止,但這不代表香港的國家安全風險就此消失,需時刻保持警惕。他指出,本港有五個最直接的國家安全風險,其中一個就是「個人資料武器化」。通過網絡起底,製造「白色恐怖」,將資料公開變成武器,令市民不敢發聲。香港律師會網站的一篇文章提出,「起底」不僅傷害了被「起底」的人士,更是個人資料被武器化的典型例子,倘若「起底」行為不被抑制,可能會破壞我們完好的社會結構……「因而引發的失信、恐懼及仇恨將會如烈火般吞噬公眾對法律及社會秩序的信心,最後令我們的社會瓦解。」

社交媒體的快速發展,客觀上為「起底」者提供了更便利的平台,香港現有法律對打擊「起底」手段有限。普遍而言,社交平台僅根據自身的意願刪帖,並不願意提供關於「起底」者的信息。而且,不少社交媒體平臺並不需用戶以真實姓名註冊帳戶,匿名「起底」令執法者難以找到「起底」者身份,而且,許多網上平台在海外註冊,不被本地法律涵蓋。

濫用互聯網平台,網絡起底,侵犯他人隱私,傳播仇恨,是全球面臨的共同問題。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庫克早在2018年就呼籲美國制定新的數據隱私法。他認為,現代技術導致 「數據產業綜合體」 的建立,我們自己的信息,從日常信息到個人信息,都在以軍事效率般武裝起來對付我們,這種機制不僅影響個人,還影響整個社會,會「加深分歧,煽動暴力,甚至破壞我們共同的是非觀。這場危機是真實的。」

一些國家和地區對此有清醒的認識並已立法規管。據報道,早在2019年4月,新加坡就向議會提出了修訂《防止騷擾法》的法案,提議將「起底」及網絡欺凌納入刑事罪行,可處罰款和/或監禁。修訂法案亦建議設立新的「防止騷擾法庭」,以向受害人提供濟助。受害人可申請保護令,以阻止「起底」者或任何第三方發布違法通訊。歐盟則採用了綜合立法模式,出台了專門的個人信息權保護法律。到目前,已有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將在移動互聯網環境下保護個人信息隱私,作為關注焦點來研究和規管。

香港社會是網絡「起底」、「個人資料武器化」的重災區,2019年的情況不堪回首。此次政府建議在現行《私隱條例》下引入針對「起底」行為的罪行,並建議從四方面擴大私隱專員權力,包括刑事調查和檢控權力,準進入處所檢取文件或物品,及為預防大規模「起底」,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等。這些建議不僅將「起底」行為刑事化,更提升調查「起底」及相關違法行為的執法能力,在保護言論自由的同時,精準打擊「起底」罪行,減少社會對立和仇視,創建和諧的互聯網環境和社會環境,是市民所樂見的。

責任編輯: 米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