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征

這學期我倉促接了一門叫做《視聽傳播中的交響樂和搖滾樂》的課,最近講到了搖滾樂部分。備課的時候,我看到一則軼事,說鄭鈞還沒出名就經常寫歌。他先是租了人大後門外的一個農民房。房東太太問他住這兒幹什麼,他說寫歌。房東太太又問:「寫歌幹什麼?」他就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了。後來,同樣的問題又被同是搞音樂的人問起,他更無從回答。那個人也沒想讓他回答,還以過來人的身份指點道:「何必自己寫,有誰願意聽。現在大腕那麼多,找別人的歌唱不就完了。」可是鄭鈞就是想自己寫。然後就有了《回到拉薩》。

對於現在的年輕人,那個時代的中國搖滾樂已經很遙遠了。即便像鄭鈞這種紅極一時的人物,如今也幾乎無人關注了。然而,一種創作的熱情,其實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總是相同的。

這種熱情最浪漫之處在於,當一個人創作的時候,他是不知道自己要出名的。多數時候,別人也不這麼看。因為太過熟悉對方,便會覺得這個人平淡無奇,他的作品也必定很平常。可是偏偏那些才華洋溢的作品就是這樣無聲無息地出了名。就好比《月亮與六便士》當中的思特里克蘭德,在生前被人認作負心漢、乞丐,甚至對於他用畫付酬勞的舉動也會嘲笑,覺得這樣一個窮鬼自視還挺高。可是過了一二十年,自己的兄弟忽然從英國打來電話,說大溪地出了位非常了不起的畫家,現在他的畫在倫敦十分風靡,可以賣一個大價錢。這時候,此人才意識到自己的這位畫家原來真的了不起。

天才之所以不容易被認出來,就是因為他的成名沒有徵兆。只有等人給他們立傳的時候他們才顯得不同。在那本書裏,一切都順理成章,當事人像是注定與眾不同,他所經歷的一切,都在為他成為一個偉人而作準備。其實書裏的事固然都發生過,可不像寫出來的那麼理所當然。他的每一次抉擇,或許出於被迫,或許無知無覺,也許還是彎路。可是在看這個書的時候,你會覺得這些零碎的過往都是上天的安排,冥冥之中自有聯繫。

我從來不相信傳記的原因就在這裏。這種書,或多或少總有點造神的意思,稱不上完全的寫實。它本身最大的作用不在於使你了解一個人,或者獲得某種經驗,而是要展示一種上升的命運。這會讓看傳記的人都樂觀起來。其實只要想一想就知道,沒有一本傳記是在功成名就之前完成的。

甚至於,一個天才的出現比我們想的還要兒戲。我看《挪威的森林》,裏面有一個療養院,住着一位叫做玲子的女病人。她的發病,起源於她的音樂事業受到了挫折。在20歲年紀正要出成果的時候,她因為太緊張而崩潰了。她的悲劇命運在於她從小就刻苦練琴,卻在中途戛然而止。

可是在我看來,她的可憐並不在於此,而是因為她高超的演奏技藝未能形成一種成果,只停留在一遍遍的經典曲目練習中,所以一旦她停下來,就什麼也沒留下。也許正因為這樣,她才感覺到了絕望,以至於一輩子都離不開那個死一般沉寂的療養院。

通常,人等到上了年紀就特別喜歡思考關於價值的問題,這時就會急於留下些什麼。其實,凡事都追求一個結果的這種功利主義就來自於這種急切的價值感需要,而我們之所以這樣做,是我們都想要變得卓越,這既是人類的快樂,也是苦惱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