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5歲女童Z遭生父及繼母長期虐待致死,其8歲兄長X疑同遭虐待。生父及繼母早前被裁定謀殺罪成、繼外婆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黃崇厚依例判處生父及繼母終身監禁,兩人另承認的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判監9年半,與謀殺罪同期執行;繼外婆因兩項虐兒罪判監禁5年。宣判後,有旁聽者痛罵各被告「畜牲」。

●警方在庭外展示涉案證物,包括被告用作向女童施虐的拖鞋、剪刀和藤條。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三被告依次為小兄妹的30歲生父、30歲的繼母及57歲的繼外婆。法官黃崇厚在判刑時指,三被告的殘暴對待兒童罪,法官對生父及繼母對Z及X施以極度殘酷的對待,嚴重程度在同類案件中罕見,繼母與前夫所生的女童Y無被施虐,生父及繼母只針對Z及X施虐。Z及X持續受虐達五個月,受到非常大範圍的嚴重傷害,但生父及繼母為蓄意隱瞞Z及X的傷勢而向校方作虛假陳述,又出於自私自利的原因,即使Z及X明顯需要求醫,生父及繼母為逃避法律後果,從來沒有帶Z及X看醫生。

法官續指,從生父及繼母短訊對話推斷,兩人明知Z有嚴重傷勢,但仍然繼續施暴,甚至生父的回覆屬煽惑鼓勵作出更嚴重的侵害行為。而繼外婆是唯一可對受害人施以援手的人,但出於自私而默許虐待,間接令Z受虐致死。另Z及X除了持續身體受虐,亦受到傷害自尊的懲罰,包括長時間罰跪、罰企、罰抄,以及捱肚餓下能看着家人食飯等,必然因此產生心理傷害。

繼外婆囚5年

法官就生父及繼母的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分別以監禁9年9個月及監禁9年為量刑起點,因認罪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雖然繼母指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鬱症,但認為不應有進一步扣減,最終生父及繼母各被判監禁9年6個月,與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同期執行;繼外婆的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則判監5年。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高美儀在庭外表示,警方歡迎法庭判刑,相信對同類案件起到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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