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會下議院上周四以大比數通過,由總統馬克龍提出的擴大警方權力的法案《整體安全法》。法案重點在於保障警員執法安全,包括禁止對警員「起底」和提高襲警罪罰則等。

內政部長:不阻止是「國恥」

《整體安全法》規定,任何人如採取任何手段公開正在執勤警員的身份,試圖藉此對警員構成身體或精神傷害,可被判囚5年和罰款7.5萬歐元(約70萬港元),條例同樣適用於警員伴侶或子女。內政部長達爾馬寧表示,如果法國無法阻止惡意人士散播警員「起底」資訊,將是國家的恥辱,稱警員職責是保護人民,故警員亦必須受到保護。

法國去年推出法案時被指損害新聞自由,引發連日暴力示威,導致數十名警員受傷。法國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表示,政府推出法案的目的絕非遏制新聞自由。

法國警方近年除了要處理國外及本土恐襲威脅外,亦要應付「黃背心」暴力示威及執行嚴格防疫規定的壓力,警察工會一直不滿警員承受太大壓力,且未有獲得應有尊重,因此對法案表示歡迎。法案獲國會通過後,仍要經憲法委員會審議條文是否合憲後才能生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