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等罪行、官司纏身的的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的兩宗非法集結案,今日(16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

黎智英和李卓人因8.18非法集結案被判12個月即時監禁後,黎智英再因8.31非法集結案被判囚8個月,李卓人再因8.31非法集結案被判囚6個月。法官胡雅文考慮到兩宗案件只相隔兩星期,故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合共判囚14個月。

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涉嫌參與前年8月31日灣仔至中環的遊行,3人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楊森被判監8個月,緩刑1年。

責任編輯: 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