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國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首次主辦國安教育活動。中聯辦主任、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出席主題活動並致辭。駱惠寧在講話中指出,在國家安全的大是大非問題上,中央政府將堅定不移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特區要切實承擔起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廣大香港同胞需積極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義務。駱惠寧的講話精神展現了作為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的法定職責的履職擔當,同時也凸顯了中央對香港擁有的全面管治權。

駱惠寧今日有關維護香港國家安全的重要講話,絕不僅僅體現其中聯辦主任的身份,更多的是體現了駱惠寧以國安事務顧問身份,代表中央行使中央對香港國安事務的最高決策指導統領,代表中央切實可行地指導監督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具體工作。

基本法明確規定,中央政府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國安法亦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香港國安法還明確規定:

第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

第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

香港國安法上述條款從國家法律的憲制層面構建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的職能職責,並且明確規定了香港國安委設立由中央政府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國安顧問將依法列席香港國安委員會會議並就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提供指導意見。駱惠寧作為中央委派的香港國安事務顧問,履職擔當,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等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活動,並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進行進展提出明確可行的指導性意見,完全是依法履職,依法行使中央人民政府賦予他本人重大的政治使命與法定職責。

駱惠寧以國家安全顧問的身份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提出明確的要求,要求特區執法部門,尤其是國安執法部門,對一切損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該出手時就出手,一旦出手必到位;對一切蠻橫干預香港事務、企圖拿香港做「棋子」的外國和外部勢力,該反制就堅決反制,讓他們留點教訓。駱惠寧還代表中央作出宣示,中央政府將一如既往,全力支持特區政權機關依法懲治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全力支持那些因捍衛國家安全而受到威脅打壓的個人和團體。駱惠寧同時也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提出明確要求,希望社會各界都能進一步行動起來,積極參加國安教育日活動,更廣泛凝聚「危害國家安全,就是破壞香港繁榮發展,損害市民利益福祉」的共識,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駱惠寧的講話更多地是從香港國安法的憲制層面法律層面政策層面,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指導性意見與要求。其中,作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的執法人員,必須領會駱惠寧主任的講話精神,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履職擔當,該出手時就出手,一旦出手必到位;該反制就堅決反制,讓他們留點教訓。這不僅僅是憲制層面的法律要求,也是執行層面的具體可行的政治要求。駱惠寧對香港下一階段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部署還提出了具體要求,那就是要求社會各界都能進一步行動起來,更廣泛凝聚「危害國家安全,就是破壞香港繁榮發展,損害市民利益福祉」的共識,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駱惠寧有關維護香港國家安全的旗幟鮮明的立場與堅定不移的政治表述與政策執行方面的具體明確要求,不僅僅是中央一以貫之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立場的宣示,也是以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的統領身份,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所作出的高瞻遠矚的方向性的指導意見與切實可行的具體的工作部署,並將依法監督對未來工作的進展與實效,這將是香港未來相當長時期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必須遵循的指導方針。駐港國安公署與香港各級執法部門,尤其是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在未來的工作中,應該不折不扣地將駱惠寧的指導意見與具體部署落實到維護國家安全的每一項工作中。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