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3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在談到投白票的行為時,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不會規管每一個選民在投票當日的選擇,但如果在選舉期間有人有組織意圖煽動選民集體去做某一些行為,可能就是一些破壞操縱選舉的行為,兩者區別很明顯,這就要以法律規管。她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條文,其中也有要求特區政府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特區政府將積極落實這些要求,在草案提交時大家會更清楚。

林鄭月娥強調依法規管破壞選舉行為。(香港文匯報陳大文攝)

林鄭月娥表示,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全國人大「311決定」的一個原則也是尊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她舉例稱,以前有攬炒分子提議「35+」,在財政預算案連草案都沒有的時候,就組織煽動在進入立法會後否決,逼迫行政長官落台,一連串行為近乎顛覆。

林鄭月娥說,立法會特別大會將於明日舉行,爭取在相關草案得到行政會議同意之後,明日提交大會首讀。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