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仔」李國永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修例風波中遊走各大商場、沉溺「示威」的「Lunch仔」李國永,於去年8月24日死因庭就15歲女生陳彥霖死因召開首日聆訊時,在庭外與另一名女子追纏及辱罵出庭作供的陳彥霖母親與家人,兩人早前被改控非法集結罪後再被加控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昨原定處理有關藐視法庭罪的程序,由於兩人法援申請被拒,李已提出上訴,而另一女被告則稱打算認罪,法官陳慶偉遂將案件押後至8月2日再訊,並就李父指案件是「小事化大」的言論,提醒「你認為係濕碎,但後果可以好嚴重」。

父稱「小事化大」 官指「後果好嚴重」

兩名被告分別為17歲男學生李國永,以及65歲退休女保安員賴瑞英。兩人昨均無律師代表,李透露他就法援被拒提出的上訴申請已排期在6月24日開庭處理,要求將本案押後。其到庭父親稱兒子患有自閉症及過度活躍症,「驚佢答辯有啲問題」,希望可代為抗辯,但陳官即時拒絕,直言「高等法院處理唔少案件,好多被告都話自己精神有問題,但唔代表可以抗辯成功」,又認為「如果咁嚴重唔會讀到中六㗎嘛,中六都有返咁上下㗎嘛。」

李父聲稱,涉案文件全以英文撰寫,內容艱澀,希望法庭能提供譯本。陳官回應「其實好簡單嘅啫」,「返去睇返嗰4段片,死因庭外你個仔用粗言穢語辱罵證人,妨礙司法程序,構成刑事藐事法庭。」李父聞言稱「(案發)過程唔超過5分鐘,都唔明點解搞到咁嚴重」,並質疑是「小事化大」。陳官即道:「唔係小事㗎我話你聽。」「你認為係濕碎,但後果可以好嚴重。」

陳官表示,本案是在高院處理,嚴重性不言而喻,一旦定罪除了判罰,更可能面對金額不小的訟費,而藐視法庭的最高判罰可判監禁7年,希望李父認真看待訴訟。

同案另一被告賴瑞英則在庭上表示打算認罪,並將親自求情,不聘請律師,她承認「都係自己做錯囉,打算認囉」,又稱自己犯案是「誤信咗網上假消息,一時衝動」。

陳官又特別提醒傳媒,指法庭已就本案頒下匿名令,不得披露案中所有證人的身份,包括事主及警員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