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12日)在報章撰文,強調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是中央事權,當有需要完善選舉制度時,全國人大根據《憲法》,有權力亦有責任這樣做。

鄭若驊敦促海外國家應尊重中國行使主權,不應干預中國的內政。(政府新聞處)

對於有人指,修訂本港選舉制度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或國際責任,鄭若驊形容是充滿政治偏見的指控,亦是完全錯誤和毫無根據,在《中英聯合聲明》中,完全沒有提及普選,普選是由《基本法》有關條文規定。

鄭若驊又指,在評估基於國家安全理由對選舉權作出限制的相稱性時,應考慮《香港國安法》第2條提及,有關特區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行使權利和自由,不得違背基本法第1條和第12條的規定,即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及直屬中央管轄,有關解釋可消除大家對修訂本港選舉制度的不必要誤解,海外國家應尊重中國行使主權,在不干涉原則下,不應干預中國的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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