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美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已成立了小組,為完善選舉制度本地立法做預備工作,待周三政府提交《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首讀及二讀後,審議法例的工作將正式開始。

法例審議的工作既迫切也重要,但今次完善選舉制度另一項重要的任務,是解說工作。在立法會完善選舉制度的決定的小組委員會中,首次會議我已經提出政府必須做好全方位的宣傳解說,講清楚中央完善選舉制度的權力來源和法律基礎。

我在街站聽到許多街坊說,支持全國人大的決定,令香港由亂及治,他們也樂見日後的議會,再不會有無日無之的拉布,政府的公帑再也不用養着一批聯同外國勢力攻擊自己國家的議員。不過,他們對於為何由中央出手,是根據什麼法規來修改,均不清楚。雖然全國人大的決定裏面,有寫明完善選舉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十四項、第十六項,以及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不過普羅大眾也不會找這份決定來讀,所以政府的解說更顯得非常重要。

設法免除不必要誤解

政府雖舉行了多場解說會,不過以個別的團體為對象,對公眾的解說仍嫌不足。尤其是坊間仍然以「爭凳仔」的角度來看待這些解說會。例如政務司司長見過某個團體,報道就會指這個團體有機會成為選委的組成部分。正如我之前的文章多次提及,全國人大的決定絕對不是製造大家「爭凳仔」的機會,也不只是單單要本地政治回到「愛國者治港」的初心,而是要回歸民生,免除無謂政治爭拗,讓社會專注解決深層次矛盾,改善市民生活。

以上的信息,均需要由政府向社會清楚、徹底講解,要讓市民明白人大為何要做這決定,以及做這決定是為了什麼目的。否則,只會令人以為這是一場「分餅仔」的遊戲,也會造就機會,讓別有用心的人歪曲、抹黑人大的決定,繼續分化社會,仇視中央,煽動市民對國家的離心。

不可忽略向外國解說

此外,對於西方國家,同樣要做好解說。大家都明白不論如何做解說,西方國家都不會接納全國人大有權完善本港選舉制度,也不接納全國人大的憲制地位,因為他們都有預設的立場,不論說什麼都不會認同。但這不代表政府就不需要做解說的工作。3月上旬我和6位外國駐港領事會晤,他們指特區政府沒有向他們講解有關全國人大的決定。現時已過了一個多月,不知政府這段時間有沒有補做,但筆者必須指出,不論對方是否認同,政府都要加強解說,不能放棄國際輿論的話語權。

政府和各位官員必須爭取每一個機會、每一個時刻、每一個平台做好解說。要向市民和外國社會講清楚人大權力來源和法律基礎,特別是相關的憲法內容,也要把完善選舉制度,是有助香港體現政治均衡參與、廣泛參與,以及解決深層次問題的信息帶出社會。所有解說工作也是民心爭奪戰,特區政府必須寸土必爭,不能在這場戰役中把輿論的主導權拱手相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