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表示特首可由協商產生,不需修改《基本法》,林鄭月娥回應指,社會上有很多人正在爭拗,自己真的不願再參與「隔空爭拗」。

林鄭月娥說,據她理解,《基本法》45條和附件一已說明特首產生辦法,若特首由協商而定,要就附件一內容作出修定。她又指,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要直接向中央政府負責,因此行政長官無論以甚麼方法產生,最終都要由中央委任。

責任編輯: 潘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