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業樑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英國外相藍韜文先生 台鑒:

近半年,英國頻頻借《中英聯合聲明》(下稱「《聲明》」)對香港問題說三道四,你們一再發言,要求英國政府介入香港事務,提出英國「不論在法律或道義上都要對香港負責」 。

在討論《聲明》之前,你們如果對《聲明》簽署之時香港的社會環境隻字不提,對《聲明》的歷史背景——大英帝國搶佔香港156年的歷史避而不談,對中國百年的民族苦難視而不見,那麼是否有理由懷疑:你們及各位英國政府首腦(包括首相約翰遜先生)一見到香港有風吹草動就拿出這2,000字不到的《聲明》做文章,「一葉障目,不見泰山」,騙了香港民眾,騙了全世界,連自己都騙了。

本人試圖回顧《聲明》簽署前後,香港社會的經濟政治狀況,以及大英帝國奉行殖民主義、販賣鴉片的歷史事實,為以上懷疑尋一個客觀公道的答案。

港英治下的香港「民主」

你們指責香港國安法違反聯合聲明中對香港高度自治及司法獨立,我有必要跟你們一起回顧,看看港英治下香港是否有「民主」和「自治」。

香港156年殖民統治期間,香港總督受英國皇室委任,手握所有權力,只須接受行政和立法兩局諮詢。歷數港英行政局的非官守議員,1940-60年代在任的35位議員中,11位來自滙豐、怡和、和記、太古及嘉道理等英資銀行、洋行(佔31%);1970年代在任的24位議員中,英資大班就佔了9位(佔38%);1980年代在任的26位議員中,仍然有8位(佔31%)。至於立法局議員,不僅全部由港督委任,毫無民主成份,且官守議員始終佔據多數,非官守議員也以英資洋行大班為多。甚至在《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的1984年當年,總督委任的30位非官守議員中,仍然有渣打銀行、太古洋行、大東電報(英資老牌電訊公司)等大班的身影。同時,立法局的功能和今天也大相逕庭,總督作為立法局主席,主持立法局會議,掌握真正的立法權和財政審批權,立法局僅僅起輔助和諮詢作用(註:立法局主席一職一向由港督出任,但自1993年2月起,該職由議員互選產生的主席擔任。上述議員總數不包括港督在內)。

1982年,你們的戴卓爾夫人在北京面見鄧小平,中國政府明確表示將收回香港,這才會有後來的《中英聯合聲明》,而其內容也只是有關香港應如何在1997年回歸中國。

《聲明》簽署之後,在港英政府的主導下,香港開始所謂民主化改革。1992年彭定康上台後,1993年總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立法局地位快速提升,到1995年形成由60位議員經全面選舉產生的代議制立法局。

在政改刺激下,香港政黨飛速發展——1992 年「民主建港聯盟」成立,1993 年「自由黨」成立,同年「香港民主同盟」和「匯點」合併成為「香港民主黨」,1994 年「香港協進聯盟」成立,1996 年「前綫」成立,1997 年「民權黨」成立再加上已經成立的「自民聯」、「民協」、「新民盟」、「穩港會」等,如今在香港政壇上活躍的政黨在這個階段基本上都出現了。

眾所周知,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英國開始在殖民地推行民主,留下傀儡操縱選票,繼續掌握當地的資源和經濟命脈。英國自《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之日起在香港處心積慮的「政改」,居心何在?你們故伎重施,在香港布下層層政治陷阱,令回歸後的香港隱患重重,為的不是香港百姓福祉,哪裏有一絲的道義和責任? 如今,你們反過來要替香港爭取民主、履行「道義和責任」,你們的良心不會痛嗎? (未完,明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