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立法會議員表示,外國勢力對司法界施壓,嚴重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反映黎智英等人與外國勢力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外國勢力才不惜作出粗暴干預和施壓。圖為黎智英早前被押上法庭。 資料圖片

政界:嚴重干預港司法獨立 證黎智英等人與外力關係密切

香港高等法院早前批准律政司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擔任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涉非法集結案的主控官,但隨即受到英國官員的攻擊,令Perry亦對有關壓力表示關注,律政司昨日決定委聘另一名律師如期處理案件。多名立法會議員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今次事件完全是外國勢力與攬炒派聯手的政治行動,對司法界施壓甚至恐嚇,嚴重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更反映黎智英等人與外國勢力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外國勢力才不惜作出粗暴干預和施壓。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自高等法院批准David Perry擔任此案主控官後,英方便不斷向David Perry作出強烈的批評,其中英國外相藍韜文更稱David Perry接受此案是「非常唯利是圖」,還質疑其「良心怎麼過得去」云云。

廖長江:英政客不分青紅皂白

建制派「班長」、立法會商界(第二)議員廖長江表示,今次事件除政治掛帥之外,英國政客更以一種惡劣手段,變相粗暴干預香港的司法制度。案件還未開審,英國政客已經不分青紅皂白肆意抹黑,令到律政司更換主控官,實在相當離譜。廖長江更指出,從英國政客如此大動作插手有關案件,令人聯想到黎等人與外國勢力,確實有着密切的關係。

梁志祥:政治凌駕法律專業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表示,今次事件相當之離譜,過去攬炒派與外國勢力勾結,已經「做到出面」,今次涉及到攬炒派一眾代理人,英國政客與攬炒派更加重力度,除不斷向特區政府施壓釋放有關人等之外,英國政客還公然向David Perry施壓,只求達到目的,不惜政治凌駕法律專業,對此必須作出強烈譴責,市民大眾也應看清楚攬炒派的醜態。

麥美娟:「主子」露醜態保棋子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很明顯事件除了是政治凌駕法律之外,更是外國勢力以粗暴手段插手干預香港特區一宗涉嫌非法集結案,質疑一直推崇英國法律制度如何完美的攬炒派,為何不敢吭聲。她認為,事件反映黎等人屬外國勢力的棋子,現有關人等被檢控,「主子」於是千方百計保護他們的安全,但就醜態盡露。

馬逢國:司法機構應速改革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事件發展至今,不難令人聯想到是外國勢力與攬炒派聯手的政治行動,更反映黎等人與外國勢力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才不惜作出粗暴干預和施壓。馬指出,當初律政司欲尋求具資深法律經驗的大律師處理該宗案件,卻被外國勢力與攬炒派政治化,既然如此,司法機構應加快改革步伐,設立適合香港的司法系統,毋須受外國政治勢力干擾。

英美干預港司法記錄

2020年12月2日

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3人因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各被判入獄。

●美國聯邦參議員史考特致函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促請釋放涉事人等,稱「這些人並未真的犯罪」。

●英國外相藍韜文要求香港和中央政府「停止打壓反對聲音」。

2020年12月11日

事件:黎智英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英國外相藍韜文聲稱,香港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停止針對黎智英及其他「民主派人士」。

●前美國副總統彭斯在Twitter貼出2019年他在白宮會見黎智英的照片,並標籤「FreeJimmyLai(釋放黎智英)」。

●前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Twitter要求立即釋放黎智英及撤銷其控罪。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庫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受壓事件簿

David Perry

2020年4月18日

警方拘捕多名攬炒分子,部分人涉嫌於2019年8月18日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2020年4月19日

英國外交部發聲明稱,英國政府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期望所有拘捕與司法程序會「以公平及透明」方式進行,又呼籲香港特區政府應「避免採取激化緊張局勢的行為」。

網民狠批

Gosh Yung:赤裸裸話比(畀)大家聽,英國想香港政治永遠凌架(駕)法律。

Tony HO:香港的司法制度,除了受到法官的個人政治取向影響外,也成為國際間向香港政府施壓的政治工具之一,不論是英美國家,連歐盟等國也插手香港的司法問題,目的為何,相信大家也心知肚明了。

Victor Poon:對西方國家的假民主干擾感覺十分憤怒。

CHAU Peter:英國已淪為二三流國家,不自量力,竟還想干涉香港事務!

Fam Osmund:英國佬明顯要搞亂香港,叵(居)心可(叵)測!

黃麻子:英國干預香港司法公義,所謂嘅民主國家,其身不正,何以正人?

Sy Chiu:究竟邊個更加積極干預香港嘅司法制度?而且係好有效率咁,由上至下完美操控香港嘅司法制度!

Alice Lee Wai Kuen:外國聯手攻擊中國,根本不需要理據,黑白不分是她們的專業知性。

Kin Wong:英國人原來是幕後黑手之一!

Henry Chan:好一個虛偽的大不列癲(顛)。

Focke Lo:好彩佢(藍韜文)係英國官員,係香港的話一早告佢防(妨)礙司法公正, 要佢坐監!

Wing Shiu Lai:英夷赤裸裸的反中害港,清楚不過!香港司法系統不改革,必禍及國家安全,更是刻不容緩了!

Vincent Chan:英國仲學人講司法,死(食)屎啦!

王慧賢:英國最好將在港全部的英籍法官都召回英國!那就阿彌陀佛了!

2021年

1月12日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批准律政司聘用David Perry擔任案件主控官。 

香港大律師公會反對David Perry就本案來港執業,並稱律政司「在申請前並無着力尋找同級數的本地大律師」,而辯方無聘用海外大律師,因此律政司單方面聘請英國大律師「並不公平」。 

1月14日 英國前外相聶偉敬(Malcolm Rifkind)聲稱案件是「政治檢控」,David Perry應基於「良知」拒絕受聘,更聲言法律界遵循的「不得拒聘原則」不適用於海外案件或外國政府的指示。 

英國御用大律師、國際律師協會人權事務部主席Helena Kennedy稱:「我沒法理解為何會有富名望的英國大律師,會為『反民主行動』塗脂抹粉。這決定將成恥辱。」 

1月15日 英國前司法大臣范克林(Charlie Falconer)聲言,David Perry「必須退出此案,因他不能維持那角色又同時符合英國價值」。 

1月17日 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稱不明白為何David Perry會「受北京指使」應用「直接違反並侵蝕香港人自由」的香港國安法,認為根據大律師行為守則,「這般案件是可以拒絕受聘的」,並聲稱David Perry「非常唯利是圖」。 

1月20日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稱大律師的「不可拒聘」原則不適用於外國大狀,又指大律師是否接受有關指令是「良心的問題」,但又稱自己「無意」就David Perry接受委聘一事作「道德批判」。 

律政司宣布基於公眾利益,已委聘另一位律師處理案件的檢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