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資料圖)

(香港文匯網記者 海岩 北京報道)中國人民銀行20日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強化支付領域反壟斷監管措施。該文件稱,非銀行支付機構未遵循安全、高效、誠信和公平競爭原則,嚴重影響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的,人行可以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建議採取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停止實施集中、按照支付業務類型拆分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措施。業內分析,該條例制定出台後將為支付機構反壟斷提供政策支持,在支付領域佔據領先地位的支付寶、微信財付通等料將受監管關注。

文件中提到,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不正當競爭,妨害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並明確界定相關市場範圍以及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標準。其中,當1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市場份額達到1/3,或2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市場份額合計達到1/2,或3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市場份額合計達到3/5時,人行可商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其進行市場支配地位預警。

文件表示,當1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市場份額達到1/2,或2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市場份額合計達到2/3,或3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市場份額合計達到3/4時,人行可商請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審查其是否具市場支配地位。

文件稱,非銀行支付機構實施壟斷行為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早前,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對阿里巴巴、美團等平台經濟進行監管,去年底國家工商管理總局正式對阿里巴巴進行反壟斷審查。此次央行擬定新規,指向互聯網巨頭的金融支付業務,一旦認定壟斷則面臨監管處罰。

艾瑞諮詢發布的去年2季度第三方支付數據顯示,在移動支付市場,支付寶以55.39%的市場份額保持第一,微信支付38.47%位居第二,按此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已觸及反壟斷監管紅線。

另外,央行此次擬定的新規,要求支付業務持牌經營,對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機構參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央行還加強備付金管理,明確其不屬於支付機構自有財產,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佔用、借用及提供擔保。##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