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擬進一步明確冒名頂替入學相關行為的法律責任。(新華社)

針對社會關切,教育法修正草案今日(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進一步明確冒名頂替入學相關行為的法律責任。

草案規定,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等欺騙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學資格頂替入學的,或將被撤銷入學資格並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至三年;已取得學位學歷證書的將被撤銷;已經成為公職人員的,將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