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資料圖)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15日向被關押在首爾看守所的前總統朴槿惠下達21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6億元)罰款和追繳金的繳納命令。

韓國最高法院14日對朴槿惠親信乾政案和受賄案進行終審宣判,裁定維持原判,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180億韓元,追繳犯罪所得35億韓元。

刑法明確規定,罰金應在判決生效後30日內繳納,期滿不繳納者須服勞役最長三年。據悉,如果朴槿惠不繳納罰金和追繳金,檢方將採取強制執行和沒收隱匿財產等措施。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