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桐等11人涉嫌「協助罪犯」,昨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消息指,案件與「12逃犯」案有關。為黑暴分子潛逃提供「一條龍」服務,是有組織、有預謀的犯罪計劃,黃國桐等人很可能只是掮客,背後還有黑手操控,警方需順藤摸瓜,用好國安法利劍,斬斷違法禍港、危害國家安全的魔爪。黃國桐本身是律師又有區議員身份,若證實充當黑暴「保護傘」,可謂知法犯法、不務正業、罔顧職責,一方面應受到專業除牌懲處,另一方面亦顯示整治區議會亂象、撥亂反正刻不容緩。

協助罪犯潛逃至台灣,並安排逃犯在台灣立足、謀生,過程涉及龐大人力物力,更少不了台灣民進黨當局的默許甚至縱容。有媒體一早揭發,為反修例暴徒充當「義務律師」的黃國桐,過去大半年一直與10多名逃至台灣的黑暴分子保持聯絡,並定期到台灣探望他們。黃國桐更發起一個名為「保護傘」的計劃籌集資金,在台灣開設早餐店及二手衣店,讓黑暴分子能夠在台灣過「正常生活」。稍有常識可知,黃國桐發起的「保護傘」計劃,如果背後沒有更大「保護傘」支撐,如何能夠成事?

修例風波令香港法治穩定幾乎蕩然無存,國家安全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攬炒派一直聲稱「無大台」,揚言是「港人自發行動」;但太多事實顯示,修例風波背後外部勢力插手黑影幢幢,民進黨當局出於政治目的,不遺餘力為攬炒派撐腰,再借炒作修例風波恐嚇誤導台灣民眾,獲取豐厚政治紅利。昨日上午黃國桐被捕,下午台灣陸委會發言人就惺惺作態呼籲,相關方面不要再「變本加厲」,「政治打壓異議人士」。攬炒派與「台獨」勢力互相勾連,更顯欲蓋彌彰。 

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區議員作為民選公職人員,本來更應利用專業知識和公職身份,維護香港法治穩定,造福香港。有人反其道而行,協助參與暴動、顛覆政府的罪犯潛逃,有關行為不僅違法,而且性質惡劣,等同縱容鼓勵顛覆政府、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理應罪加一等。美國參議員霍利、克魯茲也是律師,被指煽動國會暴亂,逾5,000名美國法律界人士和法律系學生聯署,要求當局吊銷兩人的律師執照,共和民主兩黨的資深議員也要求兩人辭職。

黃國桐涉嫌充當暴徒「保護傘」和潛逃幕後推手,無視法治,挑戰香港國安法,令專業蒙污,理所當然應受到法律制裁和專業處分,警方更須進一步徹查案件,連根拔除這把暴徒「保護傘」,切實保障香港法治安寧。

另一方面,攬炒派借修例風波一役搶佔區議會議席後,全然不顧議員職責,濫用職權和資源支援黑暴,組織參與旨在顛覆政府的「初選」,公然發布辱華言論,把區議會變成煽「獨」縱暴的政治舞台。至今有逾60名攬炒派區議員因不同罪名被捕,區議會被社會質疑已淪為「罪犯窩藏地」。區議會絕不能被攬炒派騎劫,區議員作為公職人員更應守法盡忠。社會各界要求建立有效機制,確保區議員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和國家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政府必須迅速回應市民訴求,加強對區議員的效忠規範化管理,將反中亂港、逾越政治底線的害群之馬清除出局,盡快恢復區議會專注地區民生事務、服務居民的本來功能。

責任編輯: 林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