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刊憲由今日(2日)起,收緊社交距離及防疫措施,規定食肆在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五時暫停堂食,每枱不多於二人,戲院、主題公園、卡拉OK及泳池等表列處所須關閉。有消息稱,違限聚令口罩令,罰款或增至萬元。

港府刊憲由今日(2日)起,收緊社交距離及防疫措施,規定食肆在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五時暫停堂食,每枱不多於二人。(中新社)

政府早前宣布,公眾地方群組聚集的人數,由4人收緊至2人。有關修訂今日起生效,為期14日,任何人參加或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的人,可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另外,政府昨晚刊憲宣布,今日凌晨起收緊指定群組限聚豁免,在無食物或飲品供應的婚禮上,人數限制由不多於50人,收緊至20人;上市公司股東會議人數限制,每間房間或區隔範圍的可容納人數,由不多於50人收緊至20人,會議上不可供應食物或飲品;並撤銷對宗教活動及本地遊旅行團的群組聚集豁免。

目前針對限聚令(第599G章)、口罩令(第599I章)及強制檢測令(第599J章)的定額罰款為2000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日(30日)表明,2000元罰款「真係唔係好有效用」,律政司正研究以倍數提升罰款,有待行政會議通過。消息稱,為加強阻嚇力,罰款將大幅調升,介乎5000至10000元,有待食物及衞生局和律政司完成法律草擬工作。

 

 

 

 

 

 

另外,行政會議已原則上同意有關收緊羣組聚集的定額罰款,及有關佩戴口罩和進行病毒檢測的定額罰款,應以倍數提升,政府會在短期內徵求行政會議同意,修訂相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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