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12月1日起,符合資質的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可在珠海橫琴新區執業。記者了解到,為拓寬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執業渠道,為粵港澳大灣區和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提供法治保障,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近期審議表決通過的《珠海經濟特區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規定》從12月1日起施行。

新政策拓寬了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在大灣區的執業渠道。(方俊明攝)

據悉,這是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在廣東全省率先制定橫琴新區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企業資質和專業人士執業資格認可規定之後,再次制定專項地方性法規,也是珠海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國際休閑旅遊島建設方案》賦予橫琴的改革措施予以法制化的具體實踐。

今年港澳導遊培訓新增報名628人

港澳導遊可北上橫琴執業,也促進粵港澳三地人員交往與融合。(方俊明攝)

此前,港澳地區導遊來內地只能以全陪(領隊)導遊身份帶團,不可以參與景點講解等地陪導遊服務,在滿足報考條件基礎上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取得全國導遊資格證後,才可在內地帶團。而在該法規實施後,持有香港有效導遊證或者領隊證的香港居民,以及持有澳門有效導遊工作證的澳門居民,無需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可直接向橫琴新區相關部門申請備案,經培訓、認證後領取專用證件,即可在橫琴新區範圍內提供旅遊服務。

據最新統計,《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試行)》出台以來,累計收到港澳導遊報名申請2600餘份,考核通過取得專用導遊證290餘人,累計帶團9次、遊客305人。2020年培訓新增報名628份,已有121人參加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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