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4] 救護車分級制建議
級別一
緊急程度 情況緊急或有生命危險
例子 中暑、吊頸、遇溺、高處墮下、嚴重創傷、交通意外、召喚者未能就提問給予明確或具體答覆
召達時間 9分鐘內
估計佔整體 30%
個案比率
級別二
緊急程度 情況嚴重但沒有生命危險
例子 輕微中暑、熱衰竭、神智清醒並有心臟病紀錄
召達時間 12分鐘內
估計佔整體 20%
個案比率
級別三
緊急程度 非危急
例子 輕微燒傷、燙傷、扭傷
召達時間 20分鐘內
估計佔整體 50%
個案比率
*三類召達級別的達標率皆為92.5%
資料來源:保安局、消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