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4] 救護車分級制建議

級別一

緊急程度 情況緊急或有生命危險

例子 中暑、吊頸、遇溺、高處墮下、嚴重創傷、交通意外、召喚者未能就提問給予明確或具體答覆

召達時間 9分鐘內

估計佔整體 30%

個案比率 

級別二

緊急程度 情況嚴重但沒有生命危險

例子 輕微中暑、熱衰竭、神智清醒並有心臟病紀錄

召達時間 12分鐘內

估計佔整體 20%

個案比率 

級別三

緊急程度 非危急

例子 輕微燒傷、燙傷、扭傷

召達時間 20分鐘內

估計佔整體 50%

個案比率 

*三類召達級別的達標率皆為92.5%

資料來源:保安局、消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