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大比數否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 曾國衞:尊重投票結果 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

●曾國衞在會議期間發言。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曾國衞在會議期間發言。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梁君彥指投票結果反映香港社會主流民意。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梁君彥指投票結果反映香港社會主流民意。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最終以71票反對、14票贊成、1票棄權下被否決。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最終以71票反對、14票贊成、1票棄權下被否決。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圖為議員在《追加撥款條例草案》會議期間投票。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圖為議員在《追加撥款條例草案》會議期間投票。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香港特區立法會昨日就《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發言的議員中較多反對草案,指主流社會意見明確堅守一男一女婚姻及家庭價值,法案若通過,勢必顛覆香港整個婚姻制度。《條例草案》最終在大比數反對下未能通過二讀。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會後表示,政府會尊重立法會的決定和議員的投票結果,不會向法庭申請延長暫緩令期限,將會與律政司商討和研究後續方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

  香港特區立法會恢復《條例草案》二讀辯論階段。身在北京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而未能出席昨日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民建聯議員李慧琼在社交平台表示, 《條例草案》內容有極大爭議,社會對草案沒有共識,否決法案符合本港社會主流價值觀。事件中,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都是在基本法規定下各司其職,有效運作,充分體現了香港的司法獨立與行政主導制度。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在會上發言時表示,今次法案若通過,勢必顛覆香港整個婚姻制度,即變相承認同性婚姻,將對香港一貫堅持的主流傳統家庭價值觀,以及香港下一代的家庭觀念造成嚴重後果。「條例一旦通過,亦等於『中門大開』,鼓勵市民在海外註冊登記同性婚姻,回港後等同正式承認同性婚姻。」

  議員:需尊重維護傳統價值

  工聯會議員黃國表示,在1萬多份公眾建議書中,超過八成民意都反對以官方登記方式為同性伴侶確立關係。他說,香港是多元、開放、包容、尊重不同性取向的社會,但更重要的是香港屬於華人社會,需要尊重和維護中國人的傳統價值。

  自由黨主席邵家輝說,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是需要監察政府,同時代表市民反映意見,香港主流社會支持「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價值,自由黨會聽從民意,即使不跟隨政府意向投票,也不會出現政制危機,因為立法會不是橡皮圖章。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亦反對草案。她認為,給予同性伴侶享有某些權益是可以商討的事,但如果涉及立法登記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就會令整個婚姻制度出現很大改動。她希望無論支持或反對《條例草案》的人士都要互相尊重,投了反對票的議員亦不是損害香港法治。

  議員霍啟剛認為,是次表決結果與社會意見比例相若,體現了立法會作為社會縮影的代表性。作為一個多元包容的社會,香港一直尊重不同性取向人士的生活方式,期望各界能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持續進行理性坦誠的對話,凝聚共識,為未來推進相關議題及解決方案創造更良好的條件。

  議員陳曼琪表示,《條例草案》動搖異性婚姻制度及社會家庭傳統價值觀,而且缺乏社會共識。她強調否決草案並不構成憲制危機,反而體現行政立法相互制衡與配合的原則。

  梁君彥:投票結果反映主流民意

  在經過約4小時的辯論後,《條例草案》最終以71票反對、14票贊成、1票棄權下被否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見記者時表示,立法會最終投票否決《條例草案》二讀,完全符合基本法規定,不會影響香港特區憲制秩序。他說,《條例草案》涉及極具爭議性的道德議題,投票結果可說是實際反映了今日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和價值觀。

  他強調,立法會一如既往尊重法庭判決、堅守法治原則,但鑑於《條例草案》涉及重大道德議題,議員綜合考慮各項因素後,憑良心投票,體現了在行政主導下,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各司其職、互相尊重、互相制衡,同時都是本着同一理念、同一目標,為香港做事、為香港好。

  身為行政會議成員的經民聯議員林健鋒表示,特區政府提出《條例草案》,目的是履行落實法院判決的責任,以處理同性伴侶的醫療決策和身後事權等事項。作為行政會議成員,他支持政府的法案是責無旁貸。他對立法會是次否決《條例草案》表示尊重,指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框架自今年7月提出後,議會內外均有強烈反對聲音,今次的表決結果,反映立法會充分尊重和廣泛採納民意,亦體現出香港的民主制度優勢。

  曾國衞會後表示,特區政府當然感到失望,但既然議員認為《條例草案》未能反映現時社會的主流意見,未能凝聚共識,政府會尊重立法會的決定和投票結果。雖然今次立法會的表決結果未能與政府的立法建議一致,但就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各自按照基本法履行其憲制責任及職能而言起了積極的示範作用,充分顯示各司其職、相互尊重,並有效發揮其功能,共同致力維護香港的整體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曾國衞強調,特區政府因應法庭裁決推出《條例草案》,去履行在人權法下的積極義務,過程中政府已盡最大努力,而立法會議員都是盡責及專業地認真審議法案,不認為香港的法治受到任何衝擊或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