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完善體育總會內部上訴機制

●何敬康(中)、劉聖雪(左)、孔永業(右)就體育總會企業管治指引發表意見書。 香港文匯報記者胡恬恬  攝
●何敬康(中)、劉聖雪(左)、孔永業(右)就體育總會企業管治指引發表意見書。 香港文匯報記者胡恬恬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胡恬恬)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正商議制定體育總會企業管治指引,估計最快於本月底公布。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昨日聯同東區區議員劉聖雪、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孔永業舉辦記者會,就該指引發表意見書,包括建議政府加強對體育總會的整體運作監督,提升公帑使用透明度;引入體育仲裁機制,完善體育總會內部上訴機制;改善運動員薪酬待遇、搭建社會關注支持平台等,讓運動員發揮更多商業價值與社會價值。

  何敬康冀升公帑使用透明度

  各體育總會每年可獲政府數萬至數百萬元的資助,何敬康希望公帑的使用能夠更加透明,建議受資助的體育總會除與康文署簽訂資助協議外,還應定期報告開支情況及活動進度,包括公帑使用、人事支出,以及是否符合相關規範等,避免陷入賬目混亂等負面風波。

  他舉例指,中國香港舉重健力總會曾於疫情期間,花費數十萬元在海外舉辦比賽,但實際地點、比賽詳情等都未有交代,令人質疑公帑是否用得其所。他曾就此在立法會上向政府查詢,惟至今仍未有回覆,希望有關部門盡快跟進。

  就此,何敬康建議政府加強對體育總會管治及公帑使用的監察,如發現問題,政府可暫停或減少資助,「等佢哋知要向公眾交代,自覺勒緊褲帶。」

  被問及港協暨奧委會與政府的職能分工問題,他形容兩者可以「雙親」形式管理各總會,「港協係爸爸、政府係媽媽,港協在管治、選拔機制等層面做監察,政府則主管公帑運用等。」

  何敬康提到,曾收到中國香港舉重健力總會兩位運動員在比賽資格及行政問題上的嚴重爭議,至今尚未解決,希望未來可以引入體育仲裁機制,設立體育仲裁委員會,讓各體育總會及運動員在未進行訴訟的情況下透過第三方協助解決爭端。

  劉聖雪盼放寬體育比賽資助門檻

  對體育總會的上訴機制,他建議完善內部上訴程序,包括選拔、聆訊、上訴等事宜,希望委任第三方人士參與,避免「球證係你、旁證又係你」。

  在發展新興運動方面,他建議未來應放寬相關機制並增加透明度,讓更多新興運動以總會的形式運作,又希望各總會放寬選拔及參賽資格,讓獨立運動員等可參加不同機構的比賽。他提到,明年的全國運動會,國家都會舉辦「我要上全運」活動選拔運動員,希望香港可以借鑒類似做法,選拔運動員代表。

  劉聖雪建議研究放寬對體育比賽的資助門檻,增加本地團體的資助金額,支持其發展體育項目並在香港舉辦體育比賽,透過大型和國際體育賽事落戶,大力推動香港體育產業化,進一步推動香港成為體育盛事之都。

  孔永業建議關注運動員的職業發展。他指,早前曾有體育總會與運動員發生資助上的爭議,爭拗資助屬於運動員還是體育總會,希望政府釐清有關資助的性質,如是否屬需報稅的運動員個人收入,運動員是否掌控對款項的使用權等。

  他還建議改善運動員薪酬待遇、擴大資助申請途徑,為運動員提供特別證書使其能夠在學校任教,搭建社會關注支持平台等,讓運動員發揮更多商業價值與社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