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黑暴謀開槍為號「炸警」 圍殺再「執槍」
「屠龍案」彭軍壕:麥花臣球場公廁取炸藥華仁砌彈 部署3隊人襲警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另一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殺警案,控方第二名「從犯證人」彭軍壕昨日繼續作供,披露更多「大行動」計劃細節,包括涉案爆炸裝置被收藏在麥花臣球場公廁。行動前一晚,彭軍壕協助另一被告吳智鴻在灣仔華仁書院外斜坡組裝遙控炸彈,而大小炸彈則計劃每相隔50米放在軒尼詩道,由埋伏在大廈天台的槍手開第一槍作引爆小炸彈信號,逼警察後退再引爆大炸彈,隨後有3支小隊會圍攻警察及「執槍」。參與行動的除「屠龍小隊」,還有下屬不同名稱的小隊及「本土民主前線」成員。在行動當日上午,從新聞中得知有同黨被捕後,被告賴振邦甚至試圖取走兩個炸彈繼續實施計劃,但因炸彈已被警方截獲,行動才告腰斬。◆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彭軍壕昨日供稱,12月7日中午約12時,他按吳智鴻指示到旺角領取環保袋。在等候約1小時後,交收者通知他往麥花臣球場公廁。在公廁內,他用硬幣打開一個上鎖的廁格,拿取一個環保袋,發現內有遙控引爆裝置和數個盛有白色物料及玻璃樽,合共重約十多公斤。
隨後他乘搭的士到灣仔公園與吳會合,兩人到灣仔的香港華仁書院,將物品放到華仁書院外的斜坡位置,並相約天黑後再返回上址會合。
當晚近9時,吳開始組裝炸彈。他從環保袋拿出12包至14包黃色粉末,據稱是ANFO炸藥,另有數個裝有HMTD引爆炸藥的玻璃樽、可控制50米範圍的遙控,以及兩組類似早前在後樓梯測試的裝置,其中一組連同舊款手機和sim卡由賴振邦提供,彭則在旁持電筒照明。組裝近一小時後,因其中一個電池盒融化,吳遂致電被告賴振邦攜帶3組後備引爆裝置到場。
「屠龍」掩護 隔50米放大小炸彈
約一個多小時後,賴到場協助組裝炸彈至近午夜12點才完成。當賴離開後,兩人再到灣仔薔紅餐廳會合「屠龍小隊」一方的黃振強等人吃消夜。其間,黃問及行動細節,吳稱行動全部細節只得吳及「蜘蛛隊」隊長Jack知悉,其他人只會知行動涉及用槍和炸彈攻擊警察,以及各自負責的範疇。
彭庭上供稱,其實在等待賴到場前,吳已向他講述「大行動」細節,稱行動將於12月8日「民陣」遊行期間進行,參與者包括「鐵馬組」的吳、彭、賴等人,以及組織屬下的「蜘蛛隊」,還有「屠龍小隊」、「閃燈隊」、「本土民主前線」和吳安排的槍手。
彭軍壕覆述,「大行動」中各人有不同任務角色,包括計劃於12月8日中午12時,由他與吳會合拿取炸彈,觀察和尋找放置位置。待遊行隊伍行至軒尼詩道與菲林明道交界時,吳會在「屠龍小隊」掩護下在該處放置大炸彈,再東行50米放置小炸彈,吳隨後暫時撤退。
他稱,槍手會事先安排在軒尼詩道的光華大廈或立興大廈天台,面向小炸彈位置作準備。「屠龍小隊」、「閃燈隊」、「蜘蛛隊」會在軍器廠街附近破壞,引防暴警察到達小炸彈位置,並由槍手開第一槍作為訊號,吳即引爆小炸彈。隨後,3支小隊會攻擊警察,逼警員退至大炸彈位置,再由吳引爆大炸彈。
其他人會在大炸彈爆炸後,到警員的「殘骸」處「執搶」。賴則負責安排車輛,方便「執槍」的「手足」離開。是案被列為同謀者的張堅順會與槍手聯絡及接送離開。
同黨事敗後 賴振邦圖續推計劃
消夜後,黃振強等人在灣仔實施視察,彭與吳則返回華仁書院,並決定將炸彈留在該處過夜,等翌日再搬至放置地點,隨後兩人各自離開。12月8日早上,賴振邦發送新聞片指有人被捕,彭軍壕供稱,當時他估計是吳及「屠龍小隊」被捕,賴振邦表示欲繼續實行計劃,彭供稱:「(賴)想攞嗰兩個炸彈,繼續行鴻仔(吳智鴻)個計劃。」由於警方已檢獲炸彈,同日下午「蜘蛛隊」隊長Jack稱行動腰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