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百謊言 掃碼一眼看穿

《大公報》特刊揭《蘋果日報》一百個謊言
《大公報》特刊揭《蘋果日報》一百個謊言

  《蘋果日報》早於1998年炮製「陳健康事件」,掀起假新聞歪風,破壞傳媒生態,多年來以虛假、片面的報道誤導市民,毒害年輕人,煽動仇恨,禍國害港。《大公報》曾在報道中列出《蘋果日報》26年來部分假新聞。毒果罪惡纍纍,謊言罄竹難書,版面所限,在此僅列出其中100個謊言的部分內容,冀廣大讀者認清黃媒毒果的真面目。

  部分謊言:

  ●1998年:《蘋果日報》報道「陳健康事件」,天水圍三屍倫常慘案的男事主陳健康,承認接受了《蘋果日報》5,000元酬勞,讓其拍攝自己北上召妓尋歡的「獨家報道」。隨後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刊登全版啟事公開道歉。

  ●1999年10月4日:高院開庭審訊5歲男童被謀殺案,《蘋果日報》因刊載法庭沒有披露的資料,對被告構成不公引致案件重審,結果高院裁定《蘋果》及總編輯葉一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罰款10萬元。

  ●2000年6月: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控告香港《壹週刊》誹謗,涉1994年1月《壹週刊》封面文章,以「千里追查七千萬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蹤」,報道失實及有誹謗成分,高院裁定誹謗罪成立,須向控方支付350萬元的賠償兼付堂費。

  ●2020年12月6日:《蘋果日報》一則有關警察通訊員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報道稱,「該名37歲女警12月1日發病」,而「最後上班日期為12月2日」,標題直指「警察通訊員發病照上班」。警方表示,12月2日是該名人員的「發病日期」,而非「最後上班日」。有關人員亦不是女警,而是警察通訊員。

  ●2020年12月14日: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網站發表題為「資深大律師向財仔借500萬付15厘息」的報道,指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向一間放債人公司借錢,惟馮事後在報章刊登澄清啟事,批評該網站發表錯誤報道。《蘋果日報》2020年12月16日在網站貼出致歉啟事,承認有關報道內容並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