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生無學費減免 德望涉歧視

 ■孫明揚承認,不知道入讀直資校的綜援學童,「學費源頭」是來自社署還是教局,稱稍後會向社署了解。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孫明揚承認,不知道入讀直資校的綜援學童,「學費源頭」是來自社署還是教局,稱稍後會向社署了解。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婷)審計報告出爐後,直資學校的學費減免、獎助學金撥款問題一直備受爭議。立法會帳委會昨舉行第3場聆訊,有議員質疑部分直資學校對清貧家庭入息的要求太過嚴苛,以學費由3.5萬元至5萬元一年的德望學校為例,若3人家庭平均月入超過7,035元,即不能獲全費資助,另該校向家長介紹學費減免計劃的文件中,提到綜援戶「不適用」(not eligible)於申請學費減免的計分制度,遭議員狂轟有關寫法會誤導家長,令綜援家庭望而卻步,也帶歧視成分。

   就直資學校「審計風暴」展開的3輪帳委會聆訊昨舉行。議員何秀蘭表示,根據德望學校向家長介紹學費減免計劃的文件中,以綜援戶「不適用」(not eligible)於申請學費減免的計分制度為由,而不為綜援受惠學童計分以申請獎助學金,會令草根家長被誤導。

  教局不知綜援生資助源頭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黃鴻超起初指,學費將由政府支付,與學校撥作獎助學金的儲備無關;但副秘書長黃邱慧清「改口」指,當局不曾正面回應綜援學童的學費減免問題。局長孫明揚最後承認,不知道入讀直資的綜援學童的「學費源頭」是來自社署抑或教局,要向社署了解。

   此外,議員亦質疑德望學校的學費減免計劃申請資格嚴苛,以一家3口為例,若家庭月入平均超過7,035元,即不獲全費資助,若月入10,711元至12,945元,則只可獲50%學費減免,與昂貴學費不成比例。

  社署:直資校生一般無學費津貼

   德望學校昨晚發表聲明,考慮學費減免申請並非取決於學生是否已得到綜援資助。在現時制度下,所收綜援津貼若已包括學費資助的學生並不符合申請學費減免計劃的條件,但若學生所收到的綜援津貼並不包括學費資助,他們可向校方申請減免學費,校方會予以批准。該校承認學費減免計劃的文件有欠清晰,會盡快修改。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指,基於政府已在中小學實施免費教育,綜援學童已可在官津學校接受免費教育,如家長另外選擇直資學校,一般不會獲發放學費津貼,相關學費減免須由直資校承擔。

  22校資助不足 16校「脫罪」

   另審計報告曾指出,在08/09學年間,全港有22所直資校在學費減免、獎助學金方面撥款不足,但原來按照教育局的準則,同一年度因撥款不足而「罪名成立」的直資校只得6所(見表),其餘16所學校撥款實為足夠。

   就教育局及審計署指撥款不足學校數目相距甚大,審計署署長鄧國斌直言,雙方的核數方法不一,並強調事前對局方的一籃子準則不知情。署方認為獎助學金應於開學前以「預撥」形式入帳,讓家長清楚知道獎助學金額及名額,非像教育局,只要求學校一年內任何時間撥款「夠數」即為達標。帳委會議員湯家驊對其說法表示認同,指學校應預撥款項作獎助學金,狠批局方作出「近乎事後孔明的辯解」,又質疑教局把關寬鬆,任由學校在最後才「砌靚個數」以圖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