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與空間:「清官」這個概念

 ■包拯畫像。 	 網上圖片
 ■包拯畫像。 網上圖片

  李恩柱

   「清官」這個詞所傳達出的思想,比我們平時理解的要寬廣一些。中國古代的「清官」,正式稱呼是「循吏」。司馬遷對「循吏」所作的界定是「奉職循理」。《史記·循吏列傳》曰:「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備,良民懼然身修者,官未曾亂也。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

   後來班固等史家承襲了這一概念,民國初年修撰的《清史稿》中,仍有「循吏」史傳。不過,司馬遷的「循吏」主要相對於「酷吏」而言,清靜無為、不事刑罰是這種吏的特點。後來的循吏,無為思想已被代之以「有為」。班固《漢書》的循吏特徵是:「所居民富,所去見思,生有榮號,死見奉祀,此廩廩庶幾德讓君子之遺風矣」。

   出現「清官」一詞的時間要比「循吏」晚得多,所指的是地位顯貴而政事又不繁雜的官職,與政治道德不相干。西晉武帝太康時期,當時一個叫劉頌的大臣主張清官的地位要高於其他的官職。二十四史沒有清官類別,只有「循吏」、「良吏」、「酷吏」之分。包拯在正史中不稱為「清官」,而是作為「直臣」出現在《宋史》大臣列傳中。「清官」,是民間的叫法,正史不那樣稱呼。

   這幾年討厭清官的情緒一直時有所見。實際上,不少觀點早就有了。明朝的李贄認為,清官之害大於貪官之害。20世紀60年代,「清官」頗受唾棄。《徐鑄成回憶錄》第五章記述1965年諸事中有一段文字說:「在各機關討論中,凡認為清官是歷史客觀存在、清官總比貪官好者,概被指為立場反動。而認為清官比貪官影響更壞者,後來大都封為造反派。」好傢伙,照此理論,包拯、海瑞之流,不僅應該口誅筆伐,而且要打翻在地,再踏上億萬隻腳,讓他們永世不得翻身。我並不是認為李贄的理論,與文革時期的怪誕邏輯在一個起跑線上,只是說世上早就有眼睛盯著清官的人。當然,為文的人好作驚人之語,心裡面未必真的把清官現象和出現清官的原因混為一談。說白了,出現清官及貪官是體制出了毛病,在當時的體制下,清官本身還是可敬的。

   體制是個大問題,哪裡是小百姓想改動就改動的?盼望遇到一個不坑民不害民的清官,比希望更換體制也許更現實。官員少貪一分,百姓就可以多喘一口氣。明代嚴世蕃籍沒時,有一份財產目錄,其中貪污黃金三萬餘�O,白銀二百餘萬�O,其它珍寶、服玩所值,又數百萬。名相張居正的家產,連萬曆皇帝都瞠目結舌。清官雖然有這缺點那毛病,但不貪圖別人和國家的金錢,不徇私枉法,能伸張正義。

   人們不忘記好官,除了現實使其迫不得已,還有一點就是他們不抽象。包拯一流人物,為什麼婦孺皆知?就是他說人話辦人事。無權無勢的秦香蓮能打贏官司,要沒老包行嗎?中國古代的清官,其清正廉潔,絕大多數是通過斷案表現出來的,他們執法如山、秉公而斷、不徇私情、不畏權勢的操守,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得以充分展示。誠如《貪官清官傳》所云:「百姓的認可是歷史上鑒別清官的一個重要標誌。因為清官的共同之處在於他們能夠在某一方面或某地區實實在在地為百姓做幾件實事、好事,能夠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人民的願望和要求。因此,人民讚頌清官,推崇清官,愛戴清官,歡迎清官。」一位官員的所作所為,他的上司也許被欺蒙而無所知,周圍百姓卻有切身的感受,是任何美飾的言詞都遮擋不住的。

   就本質而言,政治政策莫不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政治的任何變化,或多或少,直接間接會影響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應該說,只要是清官,對政局的穩定,對老百姓安居樂業都是有好處的。元代不到20種公案戲中,寫包公審案斷獄的就達11種,如關漢卿的《包待制智斬魯齋郎》;京劇劇目中,包公戲有34齣,比如《鍘美案》、《赤桑鎮》、《鍘包勉》等都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劇目,時至今日,仍然常演不衰。原因就在於,老包用行動體現了皇家的政策,給了老百姓喘息的機會。老百姓靠什麼體會政策的優劣?一是借傳播工具的傳遞,這在發達的現代社會不必多說,在古代,在欠發達的地區則不具有這方面的優勢;另一個就是老百姓身邊那些官員的所作所為。他們的行為,決不僅僅代表他們個人,政策的好壞,乃至政府的優缺點,老百姓都是從身邊的官員身上體會出來,古代如此,現代依舊不會改變。

   古代優秀的政治家早就認識到這一點。唐太宗思考誰到下面任職合適時,非常慎重,總是左思右想。他認為:「為朕養民者,唯在都督、刺史,朕常疏其名於屏風,坐臥觀之,得其在官善惡之跡,皆注於名下,以備黜陟。縣令尤為親民,不可不擇。」(《資治通鑑》)剔去封建君主以天下為自己私器的觀念,僅存其理,這句話今日仍然可以作為參考。

   不過,也不要忘記,清官是道德自律的產物,而不是制度的產物。清官只是帝王棋盤上的一顆子,靠不住。最本質的過好日子,不能靠清官,要靠制度。按理,官員不該有清濁之分,在強大的制度面前,所有官員都該盡職盡責。然而,每個朝代雖然都有「不准」、「不能」之類,到最後卻「笑罵由人、笑罵好官、我自為之」,為甚麼?制度缺陷結出的惡果。

   「清官現象」是中國專制政治所派生的特有產物,該詛咒的是使官員分成清、貪陣營的體制。從根基上說,「清官現象」與民主政治格格不入,不是一回事。

   告訴老百姓依靠清官不行,要依靠制度。這是必說的第一句話。

   告訴老百姓制度完善以後,就沒有清官貪官之分了。這是必說的第二句話。

   告訴老百姓,完善的制度不能靠等。這是必說的第三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