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廈遍舊區 三隱患招祝融
高雄「城中城」奪命火 敲響香港舊樓警鐘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前日凌晨發生嚴重大火,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傷。在香港,類似的樓齡40年的住商混合型大樓不少,是次火災發生後引起香港社會對於香港舊樓消防安全的關注。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到油尖旺一帶了解舊樓消防安全情況,發現這些樓宇有三大隱患,一是大部分舊唐樓均是「三無大廈」,消防設施欠奉;二是唐樓內劏房林立,單位亂劏亂改亂駁電,令火警指數增加;三是在商住大廈中,有商戶消防意識不足,未有關閉防火門。有地區人士建議,特區政府應立例規管劏房須有滅火筒等設備,而消防處應主動為該類舊廈加設防火設施。●圖/文: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隱患1 管理缺失 消防設施欠奉
根據特區政府數據,全港約有 5,300 幢「三無大廈」,即無業主立案法團、無任何形式的居民組織,也無聘用物業管理公司,它們的消防隱患尤其嚴重。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就到油麻地一帶巡察該區的唐樓,發現多幢「三無大廈」均沒有任何消防設施,連一個滅火筒也沒有擺放,萬一發生火警,完全沒有任何滅火工具可用。
樓梯間黑漆漆 走火警易人踩人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巡察油麻地逾20幢唐樓,當中只有一幢設火警鐘、消防喉轆及滅火筒等消防設施,翻查資料,該大廈是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而其餘20多幢均為「三無大廈」,全部沒有任何消防設施,連一個滅火筒也沒有擺放,部分大廈更沒有足夠的照明系統,有大廈甚至將天台鎖上。若不幸發生火警,住戶不僅沒有滅火工具,連逃生也有危險,第一、不能逃到天台等待救援,第二、樓梯間不夠光,加上梯級破損,可能導致住戶在慌忙逃生時,不慎跌倒,造成人踩人的情況。
消防保安工程從業員協會理事長蔡業堅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不少舊樓沒有消防設備,未能符合《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的標準,但要走的程序頗為複雜,有許多手續要辦理,比如聘請顧問、公開招標、向屋宇署、消防處或水務署入圖審批等,需時約6至8個月不等,一般都需要業主或法團持續跟進。但「三無大廈」沒有法團及管理公司,業權又分散,一般會選擇「拖得就拖」,最終會被檢控。
安裝消防系統 業主分歧難成事
有收到違反《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法庭傳票的業主直言:「我都同意裝消防系統,但業主間意見不一致,而消防系統起碼超過100萬元以上,無可能一個人去承擔。」
民建聯油尖旺區議員孔昭華建議特區政府應主動介入,例如可以「大廈聯檢」方案,即由政府牽頭負責聯絡業主,先改善結構安全、防火等問題,再向業主收回成本價。
由於「三無大廈」多為50至60年前落成,要加裝水箱或消防設備並不容易,須考慮大廈樓層及天台的承托力是否足夠,他建議屋宇署等部門可提供協助。
隱患2 劏房擠迫 殘破電線亂搭
油尖旺、深水埗一帶的唐樓,尤其是「三無」大廈中,有很多單位被改裝成劏房出租,令消防危險指數大增,因劏房單位的分隔牆大多不符合所需的耐火效能,或在耐火分隔牆開鑿洞口,用以通風或安裝空調機、抽氣扇等。另外,單位「一劏三」、「一劏四」等情況更會令大廈的電錶超出負荷,加上電線零亂和殘破易引致短路。
電錶隨時超負荷
劏房戶張先生說,劏房過於狹窄,附近的劏房戶會把雜物堆在走廊等公共通道,阻礙火警逃生,故唐樓劏房有很大消防隱患,但奈何房租較便宜,只有繼續住下去。
據張先生了解,有劏房單位更沒有設置窗戶,一旦發生火警,消防員難以以雲梯進行救援,或會導致嚴重傷亡,而業主將單位「一劏三」、「一劏四」,又亂拉水電,自己也擔心電錶隨時超出負荷,「不過驚都無用,已向業主反映過好多次,電線都爛掉,可唔可以換,對方都唔理會,話覺得危險可以唔租。」
後樓梯雜物堆積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於年初調查發現,51.4%受訪劏房戶指大廈走廊沒有足夠的空間逃生、45.9%表示大廈後樓梯被雜物堆積、23.2%反映居住樓層的後樓梯被封死,嚴重影響居民在火警時逃生。根據聯席過去劏房戶探訪經驗,單位內的通道一般都較為狹窄,走廊的淨闊度少於0.75米,不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
隱患3 商住大廈 防煙門任敞開
除了唐樓,香港文匯報記者還到多幢商住大廈巡察,其中位於尖沙咀的重慶大廈就有多間賓館。記者巡察後發現,梯間多層防煙門均一直保持打開,更有一層的防煙門被鎖上。一旦發生火警,該些防煙門均沒法發揮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的作用,更令大廈中的人失去逃生的路。
雖然消防處一直提醒防煙門必須保持關閉,但由於重慶大廈的升降機是位於防煙門外,多個樓層防煙門一直保持打開,以方便住客走動(見圖)。香港文匯報記者更發現有一層的防煙門用鐵鏈鎖上(見另圖)。雖然該層似乎沒有住戶,但亦理應不能鎖上防煙門。
防煙門除具有普通門的作用外,更具有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的作用,可在一定時間內阻止火勢的蔓延,為建築物內的人員爭取時間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