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暴青持刀嚇義工 刑恐藏武兩罪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3名受「港獨」分子荼毒的中四男學生,去年各手持菜刀到九龍社團聯會設於牛頭角的支持香港國安法街站「踩場」,更威嚇街站一名女義工。3學生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犯刑事恐嚇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法官陳廣池在裁決時表示,本案若非女事主按警報器嚇退3人,「單案分分鐘上高等法院」,沒人受傷實屬「大幸」,遂下令3被告還押至8月5日候判,待法庭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官:如冇警報阻嚇 隨時上高院

  3名被告依次是郭姓男生(16歲)、魯姓男生(17歲)及呂姓男生(16歲),同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及一項屬交替性質的串謀犯刑事恐嚇罪,他們昨承認交替控罪,即於2020年5月23日,威脅事主何麗英使其人身遭受傷害,意圖使她受驚。同時,3人各自承認於同日在牛頭角下邨貴顯樓外行人天橋管有一把刀。

  據控方案情顯示,事主何麗英為九龍社團聯會義工。當日下午2時半,何麗英與義工黎藹雯及其他工作人員,在牛頭角下邨貴顯樓對開行人天橋派發單張、收集市民簽名支持香港國安法和反對「港獨」。下午3時半,有3名少年上前指罵何麗英,擾攘約1分鐘後離開。

  同日下午4時,3名被告折返,再次走近何麗英指責及步步進逼。其中,首被告雙手放在腰間,狀似想掏出物件,何麗英及黎藹雯擔心出事,遂按動警報器,3名被告隨即逃走。

  警方接報到場追截,並當場拘捕郭及魯,更在二人腰間分別搜出28厘米及30厘米長菜刀。魯在警誡下稱「我淨係諗住袋把刀兇吓人。」郭表示與魯分屬同學,與呂則是踢足球時認識。

  呂當晚被警方上門拘捕,他在警誡下聲稱接受魯提議「叫我哋一人一把刀落去街站嚇吓佢哋」,但魯及呂則反稱是郭提議行事。根據各被告的錄影會面記錄,3人到郭的住所取刀,郭、魯把刀放在腰間,呂則把刀放入短褲口袋。

  辯方昨日求情稱,3名被告因「一時衝動」及「年少無知」犯事,事後已「十分後悔」,「可幸」被告當時並沒有亮刀且事件沒有人受傷,希望法庭輕判。法官陳廣池聞畢質疑,若非當天有警報器發出聲響嚇退3 人,「單案分分鐘上高等法院」,現時沒人受傷僅屬「大幸」。